信息可以助你成功,也可以让你身败名裂。信息使用得当,及时和有效,可以助你的工作、学习、生活成功,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和谐与持续发展,如果信息获取不当,保护不当、使用不当,就可能使自己或者他人遭受损失,甚至身败名裂,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隐私作为一种信息而存在,它具有信息共性,同时也有其特殊性,即受国家法律保护-隐私信息未经许可,任何组织、个人、团体不得采用任何非法手段、方式与方法破坏他人隐私。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载体,记录着丰富的个人隐私信息,这些隐私信息档案一旦保护不当,就会给他人造成损失与坡坏,极端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建设与发展。
因此,为了有效地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当今网络环境下档案隐私信息的安全显得尤其重要。作为档案人,对档案隐私信息保护的研究义不容辞,一方面要研究档案隐私信息在网络传播环境中的合法受保护,另一方面要研究档案隐私信息的合法使用,使其在社会主义各项建设过程中功效发挥最大。
隐私权的含义及特征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在不违背公共利益条件下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档案隐私信息是指不愿告人或者不便告知的一些自然人信息被以档案的方式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的一种信息。
隐私权的特征隐私权的主体专指性主体专指性指的是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信息是指涉及个人并且不便他人了解或者知晓的信息,也可以是让他人知晓以后会给自己带来损害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形成自身的一种合法权益,这种权益针对机关、团体、组织称为产权、经营权,或者什么秘密等,但针对自然人就是隐私权,因此隐私权的称谓只能是自然人。
隐私权内容的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所保护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不是自然人虚造或者他人强加的,部分隐私信息是天生带来的,比如家庭背景、人身权、人格权等,有些隐私信息是在个人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比如病历、待遇、个人资产,以及一些成长经历等,这些隐私内容是真实存在,又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一旦他人知晓,就会给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带来无形的压力,甚至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传播中的隐私权保护策略研究。
档案信息中包含有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我们只有在档案信息传播过程中树立隐私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区分隐私信息与档案信息的关系,正确理解公共利益下的隐私权益,清理档案信息工作中与隐私权益相悖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上网档案信息的鉴别、维护等措施,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建设与发展。
档案法制建设08信息可以助你成功,也可以让你身败名裂。信息使用得当,及时和有效,可以助你的工作、学习、生活成功,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和谐与持续发展,如果信息获取不当,保护不当、使用不当,就可能使自己或者他人遭受损失,甚至身败名裂,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隐私作为一种信息而存在,它具有信息共性,同时也有其特殊性,即受国家法律保护--隐私信息未经许可,任何组织、个人、团体不得采用任何非法手段、方式与方法破坏他人隐私。
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载体,记录着丰富的个人隐私信息,这些隐私信息档案一旦保护不当,就会给他人造成损失与坡坏,极端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建设与发展。因此,为了有效地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当今网络环境下档案隐私信息的安全显得尤其重要。作为档案人,对档案隐私信息保护的研究义不容辞,一方面要研究档案隐私信息在网络传播环境中的合法受保护,另一方面要研究档案隐私信息的合法使用,使其在社会主义各项建设过程中功效发挥最大。
隐私权的含义及特征隐私权的含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在不违背公共利益条件下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档案隐私信息是指不愿告人或者不便告知的一些自然人信息被以档案的方式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的一种信息。
隐私权的特征1.隐私权的主体专指性主体专指性指的是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信息是指涉及个人并且不便他人了解或者知晓的信息,也可以是让他人知晓以后会给自己带来损害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形成自身的一种合法权益,这种权益针对机关、团体、组织称为产权、经营权,或者什么秘密等,但针对自然人就是隐私权,因此隐私权的称谓只能是自然人。
隐私权内容的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所保护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不是自然人虚造或者他人强加的,部分隐私信息是天生带来的,比如家庭背景、人身权、人格权等,有些隐私信息是在个人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比如病历、待遇、个人资产,以及一些成长经历等,这些隐私内容是真实存在,又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一旦他人知晓,就会给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带来无形的压力,甚至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传播中的隐私权保护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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