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论文:创造服务于市民的人性化空间-近几年的城市发展,为国内城市的公共空间带来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如何把握宜居城市的要点,完善城市的乐居公共环境,我认为应将塑造服务与市民的人性化公共空间的发展目标立于首位。
“城市是为人而设立的。人为了美好生活而聚集在城市,但长期以物质生产为核心的城市生活忽视了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以人文本的问题提到了当代城市文化发展的中心地位,这是当代城市文化的最大受众为主体的城市建设的自觉。因此,它的首要功能是塑造人性化的空间,其次才是人文化的空间。”
一、 公共性
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决定了城市公共空间是为全面提升市民的生存质量与生活品质进行设计与建造的。以公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就是要对城市普通居民生活的状况进行全面关注,并提升为城市公共空间的人文价值追求。毕竟,市民才是这个城市的主体。一个真正立足于普通市民日常生活,关心人、体贴人、满足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的人性化公共空间才能被市民所喜爱,从而形成对城市的认同感。正如龙应台所说:“没有一个值得爱的城市不是从市民的情感开始的。”
首先,城市公共空间能真正地为公众所共享,是一个城市的文明与社会和谐的直接体现。因此,在其设计时就应广泛地听取城市普通居民的愿望,与居民进行“人性化”沟通,尊重市民的价值观和审美意识,使城市的主人不再是公共空间景观的消极旁观者,而是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者”,这样才能使“城市是市民的城市”这一口号得以实现。然而,当今许多为居民提供的城市休闲广场,虽面积广阔、气势恢宏,却少有惠民的实质内涵,不是缺少雅俗共赏的景观艺术、互动的公共作品,就是缺少相应的城市公共设施,总给人一副拒之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其次,从公共艺术所处城市空间的独特性来看,公共艺术的享受权无疑是应该属于城市所有市民的。因为,公共艺术只有出现在城市公共空间,与公众产生交流或互动,广面的接受公众的评论,才能完成“公共”这一特性,成为真正的城市公共艺术作品。以此来讲,城市公共艺术的决定权不可以完全由艺术家或设计师来控制,也不可以由政府或决策者来控制,应该是艺术家、决策者和城市居民共同协力完成的。如巴黎最初提出为卢浮宫建造贝聿铭设计的玻璃金字塔新入口时,许多巴黎人都惊愕了,认为新入口设计会破坏原有建筑的古典美,成为城市的耻辱……面对饱受公众争议的方案与一些批评家的指责,作为主办方的密特朗政府并没有强行建造,而是花了两年的时间让公众对此进行讨论,最后索性在原地建造了一个等大的模型,并邀请巴黎的市民进行投票,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以往的反对者也多数表示赞同。如今,这个被法国前总统密特朗称为其任内最值得骄傲的成绩之一的玻璃金字塔不但被巴黎市民所喜爱,也成为了巴黎城市的一个新地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性化的公共空间应该尊重市民对公共艺术的发言权,特别是在进行大型的公共艺术作品设计时,应该主动了解公众的企求、征求城市居民的意见,让市民从心底产生对该空间的认同。
反观国内城市当今的一些公共艺术作品,它们之所以不被市民接受和喜爱,最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充分的公共讨论,甚至仍处处体现着居高临下的“强制置入”和简单装饰环境的“临时补缺”的畸形现象,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去面对城市公共空间中越来越多的文化败笔和城市“建设性破坏”遗留下的负面效果。如沈阳棋盘山凤景区,号称亚洲最大的彩色漂浮式音乐喷泉景观作品用不起了:因为这座总长218米、中心水柱喷高68米、拥有200种以上组合造型的音乐喷泉,每喷半个小时就得“喷”掉1000元费用。”当然,我这里所说的听取公众的意见并不是说公共艺术要降低标准来迎合大众文化;也不是说公共艺术要完全听任于市民的建议就能建设具有人性化的公共空间,但至少可以通过广泛沟通、讨论,避免产生“功利性”景观和不能很好地体现公共空间文化的公共艺术作品。
令人欣喜的是,在近些年的公共艺术建设中,城市决策者在公共艺术决策方面开始加大了市民的参与范围,许多城市以公开的方式征求公共艺术作品设计,并向公众征求公共艺术建设意见和投票选举自己喜欢的公共艺术作品,这显然是一个好的开端,为城市公共空间注入了不少的新鲜活力,是城市人性化发展的表现。
二、空间宜人度
现代的城市公共空间之所以不被市民接受,主要就在于它过于强调功能性与理性主义,却忽略了对市民人性化、需求多样化的关注,从而使城市公共空间走向了一个高度理性化、冷漠化和单一化的误区,缺乏宜人的尺度和气氛。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掀起了大规模的城市景观运动,使城市的公共空间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但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同时也存在着缺乏市民视角与人文关怀等问题。特别是在近些年的公共空间规划与建设中,忽视市民日常生活习惯、方式,一味求阔、求大,虽得到了气势恢宏的景观广场,却失去了城市原有的历史文化价值与整体文脉,严重地阻碍着城市品质的提升。且不说城市中许多的传统生活习俗正在消失,遗失了历史空间的生活痕迹与文化价值,就连供市民日常交流的生活广场也往往也是只注意整体视觉景观,忽视市民的愿望与需求,使广场无法惠及市民的日常生活。当然,尺度宜人并不是说大就不好,而是说广场的尺度应与它本身的性质功能相关,像城市政治性的广场(如天安门广场)自然要有充足的尺度,但对于城市大多数的市民休闲广场来说,还是应多考虑空间的视觉尺度与身体尺度的宜人性为好。如大连的星海广场,总面积达110万平方米,眼睛看不到广场的边界,给人感觉极其空旷。试想,一个拥有一个100万平方米的市民广场的城市,和一个拥有100个1万平方米的城市,哪个空间对生活在城市的市民更有宜人性呢?
今天我们城市公共空间设计最时髦的口号就是“以人为本”,政府们钟情“宜居城市”,设计师喜欢“人性化空间”,开发商也定点“诗意地栖居”为推广点,一时之间,“人文”口号响遍城市各个角落。然而,我们环视现实中的城市:霸气而不实用的景观大道,无病呻吟的广场,只准看不能憩息的草坪,还有一味地求大,求阔,追求国际化排场的公共空间。如此下去,以人为本也就只能成为一个无力的口号。其实,公共空间要做到以市民的需求为本,就应该让休闲广场与公共绿地分布在市民日常生活的区域周边,做到公共空间场地的“近便分布,尺度适宜”的原则,使公共空间的宜人性直接惠及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人文关怀
城市公共空间的好坏很难有一个永恒的评价标尺,但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有一点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应始终以城市公众的日常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体现对城市普通居民的生活状况的关怀,以普通市民的幸福生活为核心目的,这是衡量一个宜人城市的标准之一。
公共空间是普通市民日常生活中寻找生活乐趣、满足情感的理想场所。市民之所以喜欢在此集聚,主要是因为它提供了对所有人平等开放并且无成本的休闲空间,市民可以在这里唱戏、跳舞、看热闹、散步,甚至在此区域瞎溜达也是一种乐趣。再者,良好的公共设施不但能在功能上满足市民生理上的需求,而且其独特的造型与色彩上的艺术处理更能很好地使市民达到精神上的赏心悦目。严格来说,一个公共空间如果没有相应的公共设施就如同一个城市没有公共厕所,是城市中最不道德的反映。因此,公共空间要体现人文关怀,就要从普通市民角度考虑如何赋予城市公共空间以日常生活的意义,重视城市公共艺术景观改造与城市家具对市民日常生活的影响,为城市公共空间的普通市民提供更舒适、更人性的公共空间。从公共艺术的角度来看,首先就是要有舒适齐备的座椅、照明系统、导视牌、饮水设施等诸多的城市家具。
对城市公共空间的人文关怀,还必须要体现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因为公共空间的共享性要求对每个居民的平等性,要关注城市群体的差异性,避免公共空间设计的同一化,做到城市公共空间舒适度的人性化建设。尤其是对城市弱势群体的关注,是宜居城市对不同人群人文关怀最为直接的体现,也是城市文明的标志之一。目前,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施,国内大多数的城市做的还不够到位,没能很好地融入到公共空间艺术的设计中,缺少城市对社会不同人群应有的关怀程度。例如,许多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坡道设计的特别陡,别说坐着轮椅上不去,估计儿童和孕妇走起来也较为吃力,还有一些城市,无障碍通道只在公园的入口或出口处修建,而在公园和广场内部,很多景点的台阶旁却没有相应的无障碍公共设施,给残疾人的游玩、观赏带来很多的不便。我们说“细微之处见真情”,尊重并关怀城市每个市民的权利当然也包括了城市弱势群体,尤其是尊重这一部分群体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这应该是公共艺术规划和设计师创作过程中需要共同考虑的问题。
最后还需要提的是,公共空间要体现城市的人文关怀,还需将城市的最前瞻的文化观念展现在城市公众面前,让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参与公共艺术,成为艺术的一部分。借公共艺术的潜移默化作用,营造公共空间高品位的艺术气氛,陶冶人们的情操,触动人们的心灵,使公众生活在一个充满艺术氛围的公共空间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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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红岭 著 城市规划——一种伦理学批判.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0.9
[3]艾瑞克·J.詹金斯 著《广场尺度:100个城市广场》 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9.3
[4]鲁虹 孙振华 主编:公共艺术在中国 香港心源美术出版社,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