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玲莉
道也是宗白华所说的节奏与条理,只是用词上有些不同,宗白华也用“生生而条理”这极富哲学意味的词汇来指称道,道就是宇宙大生命节奏,也是宇宙中万物及人所内蕴的生命大节奏。宗白华谈音乐的特征注重道,注重从宇宙生命的层面讲,这就必然不注重个人感情的抒发,这与以往谈音乐的学者有所不同。可以这样区分,以往都比较注重音乐的形而下层面,而宗白华却独辟奇径,从音乐本体论的角度谈音乐的根本特征,可谓截断众流,不拘泥于细节。中国音乐当然是表现个人感情的艺术,但不是直观的呈现,音乐是以其独特的形式蕴含个人的感情而成形的。感情是凭借音乐的旋律与节奏而表现的,是以一种非语言的方式表现的,是以意象的方式表现的。按中国传统美学的一般说法,意象包含着个人的感情,是感情的升华,是以个人的感情拥抱宇宙的生命节奏,体合之,感悟之。如前说,宗白华认为音乐表现的不是个人的感情,这句话需要辩证地理解,音乐表现的不是不加修饰的个人感情,而是经过艺术加工的感情,艺术的形式非常重要。“节奏、和声、旋律是音乐的核心,它是形式,也是内容。”对于音乐来说,这形式就是节奏、和声、旋律,为什么说节奏、和声、旋律既是音乐的形式又是音乐的内容呢?这要从宗白华所接受的中国哲学思想来理解,内容和形式就是一般哲学意义上的本体和现象、体和用。而中国哲学认为:“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体用不分,体用一如,正如宗白华所说“(音乐)它是最微妙的创造性形式,也就启示着最深刻的内容,形式与内容在这里是水乳难分了”。第二,音乐是中国哲学的象征。宗白华认为“数学与音乐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里的灵魂”“数理的智慧与音乐的智慧构成哲学的智慧”,中国音乐象征着中国哲学的精神——“生生而条理”。
音乐有其自成条理的条理,这是我们可以通过感觉感受到的。不过造就中国音乐独特性的却是深刻的哲学精神,这就需要深入到中国文化的深层去了解。中国传统思想中,儒道思想是主流,重视生命是其共同点。音乐中充满着生命感,引发出一种形而上的慰藉,而这就通向中国哲学的境界——“大乐与天地同和”。中国音乐在其最高层面上体现了中国哲学的境界,所以音乐与哲学的关系非常紧密,二者都是表达中国传统智慧的重要方式,音乐是以非语言的、诗意、充满感情的形式来表达着中国人的灵魂,而中国哲学是以语言言说的方式来说明中国智慧的伟大。在宗白华看来,中国哲学的精神代表着中国传统思想的精髓,这也是受西方思想的影响,所以音乐自然就成为这种哲学精神的一种显现方式,一种象征。至于音乐与建筑的关系,宗白华引用了德国浪漫派文学家歌德的一句话说“建筑是凝冻着的音乐”,以及姆尼兹•豪普德曼的话“音乐是流动着的建筑”。这其实是宗白华在探求音乐和建筑的共同特征——数和节奏,这也是贯穿在宗白华论中西艺术的文章中的重要观点。音乐和建筑里都有数的结构,不同的是音乐中的节奏是明显外显的,而建筑中的节奏则是隐蔽的,主要存在于建筑家的头脑中,然后再赋予建筑之中。宗白华拿音乐和建筑这两类艺术相比较,是因为他们最能体现中国艺术的意境。宗白华认为中国艺术意境结构的特点是“道、舞、空白”,而“舞”是中国一切艺术境界的典型。“舞,这最高度的韵律、节奏、秩序、理性,同时是最高度的生命、旋动、力、热情,它不仅是一切艺术表现的究竟状态,且是宇宙创化、过程的象征。”音乐和建筑的节奏最能体现出“舞”的特点,最能体现出宇宙的生生节奏。所以宗白华说“在这舞中,严谨如建筑的秩序流动而为音乐,浩荡奔驰的生命收敛而为韵律。艺术表演着宇宙的创化”,“只有舞,这最紧密的律法和最热烈的旋动,能使这深不可测的玄冥的境界具体化、肉身化”。这也符合《易传》所讲的“生生之谓易”。可以看出,宗白华论音乐和建筑总是立足于中国哲学乃至于中国文化的立场,这对我们做美学研究很有启发。即我们在构建理论体系时,不能一味地采用西方的观点,中国传统思想对我们会有很大的帮助。音乐和建筑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艺术形式,音乐是典型的时间艺术,建筑是典型的空间艺术,表面上不具有相似的特征,比较起来非常困难,而宗白华却把握住了二者的共同性,这要归功于宗白华敏锐的洞察力和艺术鉴赏力,最主要的是宗白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入了解。宗白华抓住了“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一影响中国文化的重要命题,以阴阳节奏的观点来阐释中国艺术,可谓妙道。音乐的节奏性十分明显,而舞蹈不明显,但都体现着深刻的生命节奏感,他们都是宇宙大生命节奏的体现。一直以来,学者们都在讲“艺以载道”,一般地认为艺术不是自律的,艺术不是空中楼阁,而是说艺术是生活的升华和浓缩,艺术担当着教化的作用,这在中西历史上都有体现,比如西方的柏拉图就非常注重艺术教育,德国的席勒《审美教育书简》就有专门的论述。而在中国古代社会,注重艺术的道德功用就更为明显,这点宗白华也注意到了。他在论述艺术与道德的关系时,重点提到了孔子。他认为孔子不只是追求音乐的形式美,更注重音乐的内容美即“善”。《论语》上说“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
为什么艺术能够起到道德的作用呢?宗白华给了我们解释,他说:“音乐能够表象宇宙,内具规律的度数,对人类的精神和社会生活有良好影响,可以满足人们在哲学探讨里追求真、善、美的要求。音乐和度数和道德在源头上是结合着的。”宗白华的话一语中的,不过他并没有论述为什么“音乐和度数和道德在源头上是结合着的”,这需要我们结合中国传统哲学思想来理解,尤其是“和”的观念。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著作中都特别强调“和”,这其中就包括偏重道德教化的《乐记》和魏晋时期注重音乐自身特征的《声无哀乐论》。《乐记》上讲“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地之和也”,《声无哀乐论》上讲“声音以平和为体”。到底“和”为何意呢?依照朱良志的理解,“和”是天地本源性的和谐,是音乐形式和谐之根源。而音乐本身的“和”,就是对这本源性和谐的效法。天地本源性的和谐是在宇宙生生之节奏上呈现的,是宇宙本身的特性(宗白华一直在讲宇宙的节奏,很少讲宇宙的和谐,这点值得注意,可能与他侧重讲中国艺术境界的结构特征有关,中国艺术境界注重节奏,不过节奏也是和谐的节奏,这是动的和谐,而不是静的)。中国人重效法天道,音乐也是如此,就是要表现“和”的节奏。而“和”的节奏正符合中国人的心理需要,所以音乐能起到道德的作用。中国哲学认为,人秉承天道,当然也被赋予宇宙的特性“和”,不过由于人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外在环境的熏染,心灵就会乖戾,势必造成心灵的不和谐乃至群体的不和谐,道德问题就出现了。而音乐,正可以深入到心灵内部,“克服内在世界的紊乱和冲突”,从而起到道德的作用。这是音乐本来就具有的功能(音乐与传统的外在的礼仪规范不同,礼仪规范是外在的,是强制性的,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心理需要)。宗白华关于音乐与道德关系的思想并不是空谷足音,现代新儒家徐复观在《中国艺术精神》中也讲到“乐与仁的会通统一,即时艺术与道德在其最深的根底中,同时也即是在其最高的境界中,会得到自然而然的融合统一,因而道德充实了艺术的内容,艺术助长、安定了道德的力量”。他们都看到了二者的关系,只是没有进行深入的论证,我们看到从中国哲学的角度是可以把这个问题说清楚的。总的说来,虽然宗白华对音乐的形式特征比较了解,但他没有停留在对音乐的外在形式和内在的象征意义的研究上,而是依靠其深厚的哲学功底,对音乐背后所蕴含的意蕴深入发掘,这在理论上可以弥补音乐美学研究形式主义方面的缺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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