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增值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复合税制和比较规范的分税制体制,初步理顺了政府与企业以及中央与地方财政之间的收人分配关系,形成了财政收人稳定增长机制。二是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中央财政对地方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财力补助,促进了纵向和横向财政均衡。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强化财政绩效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投人。四是改革预算管理体制,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大预算管理范围。由于1994年以来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主要从解决原有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手,而不是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要求全面着力构建新的体制,不可避免地带有体制转轨过渡时期特征。一是1994年以来的改革致力于提高 “两个比重”、增强国家在经济体制急剧变化时期的宏观调控能力等短期目标,主要聚焦于财政收人体制改革,支出体制尤其是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和预算体制等关系长期制度建设的重大体制改革不够深人。二是1994年以来的改革主要考虑提高中央财政收人比例和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对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功能定位、各级财政的职能分工以及‘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等重大问题认识不够深人,从而对各级财政的健全性、国家财政整体健全性和可持续性缺乏全盘考虑和统筹协调,改革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三是1994年以来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基本上按照先易后难顺序,在不触及行政体制的情况下推进了税收体系和财政收人分配体制、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基本上在财政税收系统内部完成,改革难度相对比较小;与行政体制等密切相关、难度较大的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以及预算监督管理体制等改革相对滞后。
现阶段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税收体系和财政收人分配体制存在明显局限性。政府收人体系改革不到位,税收体系结构存在一定的缺陷,资源和国有资产收人等非税收人没有纳人规范管理。各级政府收人分配呈现向上集中倾向,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存在缺陷,既不利于宏观调控,也不利于地方财政收人稳定增长。省以下分税制改革不彻底,有待进一步改革完善。二是各级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对滞后,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各级政府的财权、财力与事权及支出责任不适应,地方政府收支缺口比较大、财政困难问题突出,区域间财力不均衡状态明显。三是预算体制覆盖范围狭窄,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相对于收入体制和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税收体系和财政收人分配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许多问题尤其是。本文系在主报告基拙上修改而成,在为分报告提供基本思路的同时也吸收了各分报告的观点和部分内容,感谢课题组主要成员刘国艳、王蕴、王元、许生、马蔡深等在修改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文责自负。预算体制方面的根本胜、实质性问题尚未涉及。总之,现行财税体制尤其是以增值税为主的税收体系及分税制体制,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以人为本”要求改变财政税收体制重物质生产、轻公共服务倾向,进一步突出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革转移支付力度、加快资源、环境税收改革,“统筹兼顾”要求改革税收体系、转移支付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与主要任务按照十七大精神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必须推动新一轮财政税收体制系统集成改革,打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攻坚战。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要按照“收人体制完善、支出体制攻坚、预算体制突破”的基本要求和“先收支体制配套改革、后预算体制改革”顺序,以支出责任与财力匹配、财权适应改革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推动新一轮 (第二轮)财政税收体制的综合改革与战略调整。收人体制完善和支出体制攻坚,要以各级政府的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为突破口,以事权及支出责任与财力匹配、财权适应调整为主线,支出责任调整与分税制体制完善联动,进行系统集成性的综合配套改革。预算体制改革要按照“扩面、监督、展期”的顺序,先进行扩大预算覆盖范围改革,再进行预算编制与执行分离、健全预算监督机制改革,最后进行扩展预算期限,理顺预算与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关系。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深化财政枕收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协调的要求,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在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范围和财政层级设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国家财政体系的功能定位和各级财政的职能分工,调整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财政收人能力和相应的财政权力,提高各级财政的健全性和国家财政体系的整体健全性和系统可持续性。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深化预算体制改革,扩大预算覆盖范围、扩展预算期限,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对分离,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预算体制改革是1994年以来财政体制改革进展最缓慢的环节,是新一轮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应该作为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攻坚的主要任务。
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服务支出比重,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健全事权及支出责任与财力相匹配、与财权相适应的体制。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是我国财政体制长期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政的支出责任是财政分级分权体制的基础安排,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科学、不明确,分税制就缺乏科学可靠的基础。1994年改革没有对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明确划分,致使各级政府事权与财力不匹配,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改革完善税收体系、调整完善分税制体制,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税收体系,以及有利于统筹中央与地方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调整财政层级,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县乡财政困难是现阶段财政体制不合理的突出表现,县乡财政困难既与中央与地方分税制安排及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划分有关,也与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不合理有关。进一步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战略步骤财政支出体制、税收体系和财政收人分配体制、预算体制是财政税收体制的基本构架。理想状态下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应该按照支出、收人和预算的顺序分三步推进。1994年以来的改革,受具体历史条件制约,不得不跳过最为基础和关键的支出责任划分,直接推出税收体系和分税制体制改革,相当于完成了一步半改革步骤,新一轮改革从理论上仍然有一步半需要推进。但由于支出责任划分是财政分权体制的基础和关键,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必然要引发已经完成的分税制改革进行适应性调整,因此,下一步改革实际上面临支出和收人各两个半步和预算体制改革一个整步,新一轮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需要实行“两步走”战略。
第一步:以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切人点,推动支出体制与收人体制联动改革。以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切人点,推动支出体制与收人体制联动改革,健全各级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与财力相匹配、与财权相适应的体制。一方面,推进财政《经济税收体制的适应性调整,重点解决财政税收体制本身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在理顺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基础上,完善税收体系和支出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分税制财政收入分配体制。第二步:以预算管理和监督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推动财政税收体制健全与功能完善。以预算体制改革为重点,同时着力健全财政税收体制以及功能,形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公共财政体制。三、以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切入点推动支出体制与收入体制联动改革合理确定财政体系功能定位、明确划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合理确定现阶段我国财政体系功能定位。我国现阶段的财政体系的主要职能应该是维护政权、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协调四个方面。其中,维护政权是最基本、也是最优先的职能。(2)经济发展职能是能力比较强的政府提供积极或高级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从理论上来说,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二者并不矛盾,而是内在统一的。经济发展的主体应该是市场,但并不意味着财政无所作为。相反,在市场失灵的非竞争性领域进行直接投人,在市场可以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的研究开发环节提供直接投资支持、在基本建设环节提供资金引导、在基本建设和生产销售环节提供税收优惠等,均具有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属性,是财政体系公共服务职能的应有之义。我国的公共财政体系应该是既有别于能力比较高的发达国家、也有别于能力比较低的一般发展中国家,应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国家财政体系的重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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