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话语是由言语行为构成的, 这就涉及到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的奥斯汀(J. L. Austin) 首先提出来的,而后美国哲学家塞尔 (Searle) 继承和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奥斯汀是言语行为理论的首创者。 在 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 一书中 ,奥斯汀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 ,人们在说话的时候其实也是在做事情。 人们的话语不只是简单陈述观点,而是用话语来做事情。 奥斯汀认为,说任何一句话时,人们同时要完成三种行为: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顾芸英,1986)。 奥斯汀的研究重点在言外行为上。美国哲学家塞尔 (J. R. Searle) 继承和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 他将言语系统化, 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 (indirect speech act)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 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 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 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顾曰国,1994)。
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 有时取决于语境, 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 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而且是语用范畴。布朗和列文森的礼貌理论冲突性话语往往与不礼貌(impoliteness)联系在一起。 礼貌是对他人面子的关照, 交际中说话人采用礼貌手段或策略的目的在于维护和提升双方的社交关系,这已是一种共识。 夫妻间的冲突话语是一种威胁面子行为, 丈夫和妻子通过反对行为来维护自己的地位。 但在实施中,丈夫和妻子会选择相似策略,但各使用频率会不同,可能会受到礼貌因素,社会地位和实践中团结因素差异的影响。布朗和列文森(Brown & Levinson, 1987:49)的礼貌理论实际上包括三个基本概念: 面子 (face)、 威胁面子的行为(face threatening acts,简称 FTA) 以及礼貌策略。 面子可分为正面面子(positive face)和负面面子(negative face)。 前者指希望获得他人的肯定、喜欢或赞许,以及被视为同一群体的成员,如果这些得到满足,正面面子就得以维护与保留;后者指有自主的权利、有行动的自由,行为不受他人的强制或或干预。
在正常的交际中,如果某人被迫改变自己的观点或被迫做某事,他就会丢面子(losing face),在实施目的的过程中,当必须执行威胁面子的行为时, 就必须考虑对方的面子并决定采用何种礼貌策略或手段。 研究方法,数据收集和分析本文将以为语料来源,以定量和定性的方法进行分析。 是 2010 年开播的一部电视剧,对现代社会的夫妻关系具有代表性。 本剧一共 33 集,这部剧主要讲述的是两个七年之痒的家庭 (郭洋和李梅、 兰心和许小宁)和一个二婚的家庭(老常和陈梦)发生的婚姻中的一些事情。 三个家庭上演了夫妻生活中会遇到的离婚、复婚、二婚、精神出轨、事业失败、疾病等许多真实存在的事情,其中不乏有很多夫妻冲突。 本文收集其中的 60 段冲突对话。 对这 60 段冲突话语进行分析,总结出 5 种夫妻话语冲突结束的策略,包括退出,转换话题、折衷、一方获胜和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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