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马列主义民族思想和广西精神有效结合范文
马列主义民族观是马列主义学科里关于民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根本观点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民族建设思想理论。它深刻揭示了民族发展普遍规律,同时他也精辟地论述了民族发展对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民族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理论准备。站在时代的前沿,用发展的眼光将马列主义民族观与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相结合研究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一、关于马列主义民族理论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观的科学论述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理论,他们从历史出发,探索和总结了社会主义国家民族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无产阶级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关系的理论指南。《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民族理论的代表性著作。除此之外,马克思、恩格斯的《论犹太人问题》、《共产党宣言》、《哲学的贫困》等方面的著作也有关于民族理论的重要论述。对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观理论的阐述,我们可以简单的进行一个总结,首先具有规律性,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民族发展是遵循着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民族的发展由小到大,由少到多,认为部落是形成民族的原形,民族的发展首先是从部落开始发展壮大起来,并且在长期的发展中不断的融合。其次,民族的融合具有发展性。民族的最原始是部落,从部落一直突破来自个方面的压迫、进行各方面的民族斗争(特别是资产阶级的压迫)才不断完善和日趋地成熟起来,民族的发展只有站在无压迫、无阶级斗争的环境下才能取得更大的发挥空间。最后,在处理民族问题上要有特殊性。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不同的民族,任何民族的发展都要坚持正确得指导方针和政策,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观要求我们建立国家与民族的和谐关系,就必须因民族而异,要遵循每个民族的发展特点,主张民族团结和民族解放,制定民族自治制度。
(二)列宁民族理论发展
列宁的民族观形成是结合于苏俄国家民族的发展特点,其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给苏俄的国家发展和团结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列宁的民族理论主要体现《论民族自决权》、《论大俄罗斯人民的民族自豪感》、《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提纲初稿》、《移民问题》、《民族平等》等方面的论著中。列宁认为应该把民族的“发展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虽然更多地从资产阶级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去阐述,但是其最终的根源也就是社会主义的“人民”,即无产阶级人民。把无产阶级的“人民”作为民族形成的研究发展方向,认为无产阶级的工人是形成民族的主要源泉,把无产阶级和国家个民族团结作为民族发展的重要目标,主张“民族问题上唯一实际的、真正有助于民主、自由和无产阶级联合的原则政策”。
二、马列主义民族观的中国化进程
以毛泽东为领导的党的第一代领导人特别重视民族的团结与发展。在时期抗战,要求“把党的方针变为群众的方针,还必须要我们长期坚持的、百折不挠的、艰苦卓绝的、耐心而不怕麻烦的努力”,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到要正确处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不断加深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融合,巩固各民族团结,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努力。在一九五七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提到了少数民族发展的问题,这也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发展意义,毛泽东同志提出,“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同时应克服地方民族主义”,只有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国家和民族发展才能更好地完成社会主义的民主改革和民族改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不移的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要制定适合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要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要注重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培养,同时要求少数民族地区要坚定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团结一心,促进民族的大融合。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人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在这个时期,民族工作有着其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总书记为党中央周围,形成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理论,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成果,不断地坚持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总结了我国少数民族发展的中取得的宝贵经验和教训,提出了“五个坚持”,这“五个坚持”既为我们指明了我国民族发展的前进道路,也指出了坚持民族发展的重要性。“如果用党的十七大所阐述的‘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一面旗帜’"来概括的话,那就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以及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
三、马列主义民族观与广西精神的融合,加快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发展
2009年9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讲话中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在2011年11月11日召开的广西第十次党代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首次提出了“团结和谐、爱国奉献、开放包容、创新争先”的“广西精神”。因此一定要将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相结合一起充分研究,以期实现发扬广西精神的新突破。
(一)马列主义民族观是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思想指导
马列主义民族观是马克列主义的一个组成部分,“马克思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是多民族民主国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个普遍原则”。马列主义民族观不仅仅为社会主义提供了民族的发展道路,它也给世界各国在关于处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共同发展、民族冲突以及民族与宗教之间的的关系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坚定信念、统一思想,把马列主义民族观作为其发展建设的思想武器,在新的挑战面前,结合广西精神,勇于前进,继往开来。
(二)广西精神彰显少数民族特色,实现地区自治与中国化的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发展结合
首先,“团结和谐”是爱国奉献、开放包容、创新争先的根本出发点。只有在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一心,有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我们才能做出更多更有意义的贡献。现阶段,“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状态还不能达到,所以追求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团结和谐是发扬广西精神的根本出发点,也只有在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下我们才更能发挥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政策的灵活性作用。其次,“爱国奉献”是团结和谐、开放包容、创新争先的基本要求。任何一个民族政策的实施,都不仅仅地只为着本民族的利益,而更多要站在国家的高度,为国家谋利,广西精神中的“爱国奉献”既体现了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在实行自己的政策的同时,也要把这种精神用到国家身上,积极地传承和发扬着爱国主义精神,把建设和发展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和建设富强、文明、开放的社会主义中国相融合。再次,“开放包容”是民族团结、爱国奉献、创新争先的实践方式。只有不断地坚持民族开放政策,不断地吸收一切来自国内和国外的资金、管理经验、先进文化等等,广西才能有一个更加坚实的经济基础,只有在一个经济基础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下,才会为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团结提供物质保障,在落实开放包容的广西精神同时我们也不断地为国家增加财政等方面的收入,不断地为国家创造更多的经济财富,把爱国奉献贯彻始终。最后,“创新争先”是团结和谐、爱国奉献、开放包容的手段。
生产力的发展依靠技术,先进的技术会有助于生产力的发展。广西精神的创新争先,不仅仅要求只停留在创新,而是主动地去进行创新,突出的是能动去进行技术创新,要有着技术创新的紧迫性,牢记技术创新的重要性,要求是不仅仅是为少数民族地区创新做贡献,更是要为国家的建设提供更加先进的技术;“创新”争先更是把创新的任务摆在经济发展的前沿,“争先”要树立竞争的心态,不仅是要在同地区的少数民族中力争上游,更要在全国个少数民族地区都要力争上游。只有在全区人民的努力下,才能把技术创新落实好,才能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好,为广西精神实施贡献好。
特别注意:本站部分信息由网络收集整理.如有错误,请联系我们修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