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书馆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后,如何处理资格认证制度与现行职称制度的关系,以及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如何向职业资格转化是巫待解决的问题。论文通过对两种制度的介绍比较,对国内学者对两者关系研究观点的分析后认为:在实施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后,应取消现行的职称制度。论文还对两者转化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操作措施提出建议。
自2001年起,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一直是国内业界研究的热点。然而,在众多的研究中,对于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后,如何处理资格认证制度与现行职称制度的关系,以及在职人员的职称如何向资格认证转化的文献并不多。
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我国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发展我国于1981年开始设立图书资料业务职称制度,系列职称包括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和管理员五个级别,规定晋升职称的主要依据是图书资料专业干部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当时职称不与待遇挂钩。
1986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认定专业技术职务是与行政职务相并行的一种职务系列,有明确的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和相应的权利,自此系列职称开始与工资待遇挂钩。
国内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的弊端在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推行的近三十年中,职称制度提升了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对促进科技进步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的图书馆职称评聘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职称制度未做人员从业资格限定。图书馆职称制度未设定行业的准入条件,致使就业门槛过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图书馆从业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社会认可度不高的状况。
职称评定标准不统一,构成要素不尽合理。在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中,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对同一职称的评定标准宽严不一,致使职称评定工作科学性、严肃性下降。
同时,在现实操作中,图书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侧重于对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等硬件方面进行考核,而忽略对从业人员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这些软实力方面的评定,造成了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相脱节、职称变动与工作业绩相脱节的现象。
职称评定的监督机制不健全。职称评定制度的制定、执行由上级部门完成,同时其也是职称评定过程及评定结果的监督部门,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机制,难免会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而监督又乏力的问题。比如受晋升名额的限制,年龄大、工龄长的人员往往会得到照顾,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部分学有专长、工作能力强的年轻人的积极性,造成了图书馆人才的流失。
职称制度缺乏后激励机制。由于对取得职称后的人员缺乏管理,部分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评上职称后不思进取,在工作和业务学习上开始懈怠,不能在日常工作中起到良好的学术带头作用。
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是图书馆行业的准入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图书馆从业者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考核和鉴定,对考核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证书,获得证书者,就具备了从事图书馆职业相应级别工作的资格。
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起源于英国。1880年,英国图书馆协会年会通过了对图书馆从业人员进行专业能力考试的决定。1885年,英国图书馆协会受国家委托,举行了第一次专业考试。100多年来,日本、美国、韩国等60多个国家不断制定和修改完善了250多部图书馆法律、法规。许多国家的图书馆法规定:图书馆从业人员必须首先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证书之后,才能从事图书馆的各项工作。
国内图书馆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意义图书馆职业资格认证不仅能对从业人员的工作和业务水平进行评价,而且也是就业人员准入的依据,有利于改进图书馆从业人员的队伍结构,改变大众"图书馆是闲置人员安置场所"的观念,提升图书馆职业及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可度。
根据观察,这些资讯都是值得各位作者朋友参考的,所以希望大家多做研究了解,以便在职称的道路快速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