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注意:本站部分信息由网络收集整理.如有错误,请联系我们修改,谢谢!
1、宣传轨制
行使多种形式向栖身在本社区、村(居)的外来人丁宣传国家政策、司法律例、治理目的和意义、分歧违法行为责罚设施,督促其自觉履行使命和相关职责,落实"防盗、防火、防治安灾难事件"工作。
2、挂号轨制
按照"人来挂号"的原则,对栖身在本社区、村(居)的暂住人员(含孕产妇及出生至16周岁以下婴幼儿、少年儿童、灌注接种证)进行挂号造册,三天内传递相关部门。对无暂住证人员填写暂住人丁挂号表,对应做暂住证的人员制发暂住证。
3、检验轨制
对暂住本社区、村(居)的外来人员应检验身份证、婚育证实和劳动公约,对无婚育证实人员应实时发出限日交验通知书;对已找到工作而未签署劳动公约人员,督促其和用工单元签署劳动公约。
4、注销轨制
按照"人走注销"的原则,对脱离本社区、村(居)栖身人员实时填写注销暂住户口日报清单,一周内传达辖区社工。
5、函调轨制
对相符函调的器械,协管员应在被函调器械达到或发现题目问题的十五日内,填写《暂住人丁身份证察看函》,并交给辖区社工。
6、搜检轨制
协管员应经常性地上门搜检,实时把握出租衡宇租住人的更改等情形,与暂住人丁的晤面率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