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国有企业 改革 民营企业
【论文摘 要】本文先分析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即严重依赖垄断;然后针对此问题,从两个方面探析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分别是更深入、更彻底的市场化和将国企、民企同等对待,修改和完善已有的法律体系。
一、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严重依赖垄断
改革开放以前,国有企业曾广泛地分布在各个行业。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被确定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迅速形成,国有经济在行业分布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逐渐退出竞争性行业后,现在正朝着影响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企资产目前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工、国防、电力、热力、水力、通信、金融、矿业、冶金、交通运输、机械以及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等新兴产业。其中,石油化工、电力、热力、通信、矿业、冶金、交通运输中的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都是垄断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水的生产和供应属于自然垄断。煤炭开采、石油化工、银行业等属于行政垄断,只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是竞争行业。所以,近年来,国有企业数量虽然在下降,但是平均规模越来越大,利润迅猛增加。一方面的原因在于,金融危机爆发后,民营经济受到严重影响,有很大程度上的衰退;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有企业中大部分企业处于垄断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特别是依靠行政垄断所获得的利润。国有企业利用公共权力,在市场上获得了绝对的控制力,制定商品价格,能够通过不公平交易获得高收入,这些收入,来自于非国企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也就是消费者剩余。垄断的结果,不仅造成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而且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是造成目前收入不公平的根本原因之一。
(1)更深入、更彻底的市场化。首先,对于行政垄断,根据各国的经济理论和实践依据,都是一定要打破的,打破的方法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使国有企业彻底市场化。我们可以通过资本市场把现在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一个一个的上市公司,让市场去检验他们的存在是否合理,价格是否公正,市场即是消费者,这样才能由消费者去决定企业是否该生存。另外,国有企业由于是政府所有,不存在竞争对手,所以存在着不求上进,维持原有生产水平、经营方式的风险,难以在技术等方面有所创新。只有更深入、彻底的市场化,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使国企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在与对手的竞争中,提升自身实力,创造出新技术。其次,对自然垄断采取经济性规制。大部分人认为,垄断就意味着低效率,对社会公平有害,更有甚者提出“一切垄断都应当坚决反对和打破”。但是并不是一切垄断都必须要打破,例如水力、电力、供热、铁路运输等自然垄断行业,他们的垄断经营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都对自然垄断予以豁免权。对于这些自然垄断行业,就世界各地的经验来说,政府要对它们采取经济性规制,允许它们的存在,但是在定价、利润及税收等方面采取全民福利最大化原则的规制措施,不能允许垄断企业肆无忌惮追求利润。最后,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必不可少。由于垄断行业具有控制市场、支配市场的特性,消费者就不可能自由、自主选择他们所提供的服务。消费者自然成了弱势群体,这时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对这些垄断行业进行监管和监督,以此来保障消费者权益。只有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才能促使垄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利益。(2)将国企、民企同等对待,修改和完善法律体系。民营企业近年来迅速发展,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贡献出巨大的力量。但是民营企业相对于国营企业的地位却不如它对我国经济做出的贡献那样对等。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物权法》规定了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的平等保护。但在《宪法》中,却又规定了,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两者之间,相互矛盾。应该逐步对其加以修改和完善,这也是国企改革中必要的一个步骤。
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仅就其存在严重依赖垄断的问题作出分析,针对这个问题,提出接下来改革路径的思考,即更深入和彻底的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并重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平等地位,修改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这种平等地位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保障。
参 考 文 献
[1]程伟.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路径[N].社会科学报.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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