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投资与建设项目进度和质量,共同构成了建设项目管理的三大要素,我们的工程管理正是围绕这三项任务展开工作,其主要内容是尽可能节约项目投资,保证工期,保证质量,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下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浅谈如何控制工程项目的造价.
造成工程项目造价增加的原因分析要达到较好的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就应分析清楚导致造价严重失控的主要原因,一般有如下几方面:
三边工程,图纸设计不完善,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大量变更和修改,造成现场施工状况与投标时的设计状况产生较大差异,形成经济费用变更,投标价与竣工决算价产生较大差异.
设计概算(投资估算)不准确,与实际投标内容或现场施工状况相差较大,造成造价增大,突破投资估算.
由于国内的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不太稳定,新材料不断出现和推广使用,使得现场实际使用材料与投标时按定额计算的材料价格有差异,造成投标价格包不住.
根据建设单位或政府的要求,对建筑的功能等提出较大的改动或增加,造成投资预算的大量突破.
由施工承包单位造成的其它原因导致造价失控.
在控制投资(造价)中不可避免的突破因素上述几项原因是导致工程造价变动的主要原因,从原则上讲,如果能有效地控制这几项原因的发生,就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我们承认在控制投资中有些因素是不可避免的.如:①图纸设计的变更和修改;②投资估算的不完全准确;③社会出现的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这些因素都是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无法采取措施予以控制的.如果是一个能力较强的施工企业,在出现这些问题时可以通过自身的综合实力帮助建设单位消化一些不利因素,但对造价变动产生的影响是不能彻底消除的;如果是一个能力不强的施工企业在出现这些问题后,就只能使建设单位深受由此产生的对造价变动的巨大影响.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是不会产生重大经济纠纷的(前提是双方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各自责任).
但在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经济纠纷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如下:
在工程建设前期的投资预算时期以及工程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对整个工程及相关项目的造价预算及建筑标准未做充分的判断和确定,给今后的施工留下经济变动的隐患.
当施工阶段出现经济变更时,建设单位不能承受费用的严重增加,而与承包商产生费用分歧,出现纠纷.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承包合同以外的工作要求(如提前工期、改变使用材料、增加对指定分包商的配合服务内容等,而承包合同中对此又无明确经济规定)提出合同以外的经济费用要求时,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产生费用分歧,出现纠纷.
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并管理的分包商不能很好地接受总包单位的施工总控管理,给总包单位的总包管理带来严重影响并导致总包经济利益损失,当指定分包把责任移交建设单位处理时,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产生费用分歧,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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