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低碳生态城市作为我国城市发展的转型模式],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学界的高度关注,并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广泛实践。对于低碳生态城市的自身发展,从规划设计、技术应用,到体制机制、政策体系,进行了多学科、多角度、多方位的探讨与实践,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受制于行政区划,我国目前各地方和各部门各自为政、相互割裂的状况还比较严重,对低碳生态城市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从关注的程度和探究的深度上都有待开拓。值得欣喜的是,中新天津生态城从规划伊始,就对生态城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在指标体系中提出了4条表征区域协调融合的引导性指标,开辟了一个以指标体系为导向的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新模式]。为此,本文将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例,延展“从城市的概念到区域的概念”[3],着重探讨低碳生态城市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1低碳生态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的融合
1.1低碳生态城市的系统观概念低碳生态城市作为一个新概念,由于人们的理解不同,给出的定义各有侧重。笔者从系统观出发定义低碳生态城市:以低碳发展为中轴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是使人类在不超越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前提下,促进自然生态、经济低碳和社会幸福的城市发展新模式[4]。由自然、经济、社会3个子系统,可解析出低碳生态城市的3个外延:外延一:自然环境→生态化,即充分尊重自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立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融合的生态格局,充分保护物种多样性、生态自然、自然地形风貌和能源储备等,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原始生态观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生态观有机统一起来。外延二:经济发展→低碳化,即朝着实现经济发展与化石能源消耗和CO2排放脱钩努力,提高碳效率,使城市经济发展在低碳模式上运行,采取政策、能源、技术、市场和社会(PETMS)五位一体的低碳组合发展模式[5],真正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外延三:社会生活→幸福化,即在实现外延一和二的过程中,使城市居民直接地而非城市居民间接地在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中的幸福感受度不断提高。
可持续发展是对提高和保持“生活品质(qualityoflife)”的追求],“国民幸福总值”比“国民生产总值”更重要。概而言之,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是“人与环境协同进化的渐进过程,是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和循环再生功能渐进完善及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服务功能渐进熟化的过程”[7]。自然环境生态化是本底,经济发展低碳化是途径,社会生活幸福化是本原,三者在低碳生态化理念下协同融贯,相互融合,共同构成了低碳生态城市发展的本质。系统是“相互作用的多元素的复合体”[],具有整体涌现性和层次性的特征。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不仅意味着系统一般地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接受环境的输入和扰动、向外境提供输出,而且还具有主动适应和进化的含义”;“强调把系统优化与环境优化结合起来”;系统是动态的和发展变化的,必须以“开放的心态”对待问题[9]。基于21世纪城市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环境挑战(气候变化,城市对石油动力小汽车的过度依赖)、人口挑战(发展中国家快速城市化、中小城市快速增长和青年人口扩张,发达国家城市衰退、老年化以及城市文化构成日益多元化)、经济挑战(不确定的未来增长,对造成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市场导向的根本怀疑,非正式城市活动的不断增加)、社会空间挑战(特别是社会与空间的不平等、城市蔓延和未规划的边缘城镇化)和挑战与机遇(决策日益民主化,平民百姓的社会经济权利意识不断觉醒)[10],“无限制的发展工业文明模式是不当的,而要倡导走向生态文明,人要与地球共同进化、相互依赖”[11],必须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为此,生态城市旨在重建与自然平衡[12],换言之,城市的运行应该与自然界相协调[13]。这种交互作用、自组织功能和动态演进特性,决定了低碳生态城市必然要在与区域协调的统筹融合中才能最终达成的客观必然性。
1.2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拓展区域协调发展是一个大空间尺度概念,源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因而,多数学者主要从经济角度看待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强调了区域发展中的经济效率与公平问题,突出了区域协调中的重点。可以说,这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14]。本文在此基础上,将经济、社会、政策、文化、环境等因素纳入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将区域协调发展的概念拓展为:区域之间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发展上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和正向促进,区域利益协同增长、区域差异趋于缩小的过程,以形成区域间人口、资源与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显然,区域协调发展是基于区际而非区域内部的关系,本质是维护“区际公平”[15],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概念使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更为丰富,外延更为宽泛。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概念的拓展,依归于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内在本质要求。低碳生态城市作为结构完整的城乡有机复合体,必须建立在区域平衡协调基础之上,其发展也凭借大区域环境作共生支撑。这样一来,区域协调与低碳生态城市在发展内涵上和时空维度上都高度地耦合在了一起,为低碳生态城市在政策、文化、生态、经济诸方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1.3低碳生态城市区域协调发展的考量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意味着低碳生态城市并非只关注城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须考量由外来影响而产生的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目前,大多城市发展处于同一平台上。在吸引资金、人才、技术和资源,发展低碳生态城市的过程中,区域间的城市应注重区域发展一体化,按照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思想,走互联互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之路,避免恶性竞争。因而,实现低碳生态城市的区域协调发展,是形势使然、出路所在,主要有以下4个考量点:
1.3.1核心在于制度合作。低碳生态城市的发展,需要强化府际间的协调力,创新区域协调制度,消除行政壁垒,促进生产要素的跨区高效流转和合理配置,推进区域的市场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资源节约和环保一体化、创新体系一体化、社会事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1.3.2难点在于行政区划。中国的行政区划和区域管理有着相当的复杂性,不仅城市有行政级别大小的严格划分,而且还设立各种派出机构,如开发区、功能区等,囿于地方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面临着权限大小不一而无法有效协调的实际。因此,我国低碳生态城市的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建立明确的区域协同合作关系,以打破由于行政区划带来的体制掣肘。
1.3.3根本在于转变发展方式。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必须建立在共同的发展理念之上。低碳生态城市必须立足区域协调大发展,根据自身特点,坚持错位发展和产业合理布局,探索“3R”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发挥对区域协调发展的辐射、带动和服务作用中做优做强自己。
1.3.4保障在于空间管治。区域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双重失灵,需要引入机制创新,通过多方参与的对话、协调与合作,以空间统一管治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空间管治应建立在政府与市场基础之上,作为政府与市场的补充,重点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16],实现多赢目标。2低碳生态城市区域协调发展的实现机制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是指区域协调的主体、客体、目标、工具和程序等要素的有机结合、协同融贯的运行机理。低碳生态城市发展要构筑区位优势互补、功能定位清晰、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的区域发展格局,须靠建立完善的机制来达成。
2.1区域市场机制区域协调发展首先是区际关系演进过程中所内生出的共同发展需求。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市场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推动区域市场开放,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和产业跨区域转移,有助于增强区域协同发展的合理分工与效率。同时,市场机制也要和其他机制相互联系,防止“市场失灵”导致“协调失灵”[17]。2.2区域规划机制区域规划机制是区域协调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真正的城市规划必须是区域规划”[18]。通过区域空间规划引领协调发展,是进行空间治理的战略选择[19]。西方国家在1920~1930年代就兴起了区域空间规划,目的是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缓解生态恶化、缩小区际差距等,典型的如美国田纳西流域开发规划、联邦德国鲁尔地区区域总体规划等,已发展成为政府的制度性选择。1990年代以来,我国以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圈规划和城镇带规划为代表的区域空间规划逐步兴起,逐步成为当前各级政府空间资源保护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2.3区域循环机制区域循环经济是实现区域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崭新模式。区域循环发展需要构建覆盖第一、二、三产业的循环产业体系,以节能降耗及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以及包括生态保护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的自然生态保障体系。因而,区域循环发展必须要从个性化与一体化双重角度发展区域经济,实施清洁生产,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资源生产化管理、市场化配置和循环化利用[20]。
2.4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是利用经济手段,体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生态环境补贴补偿机制,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和建立生态受益方责任制度,不断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供给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提供生态屏障的区域构筑发展平台和空间。重点是要采取项目支持等方式的“造血型”补偿,将补偿金转化为实物、人力、技术等,培育造血机制和自我发展机制[21]。
2.5联合治污机制我国当前采取的环境属地管理模式与环境问题的区域性特征相悖。实施区域管理及合作是更为合理有效的出路,实现环境管理从局地到区域的转变应是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变革的方向之一[22]。环境污染的治理,要两只“手”并用,通过确定最优污染标准、污染许可证交易、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等手段,构建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新机制。总之,“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改善倒逼发展方式转变,以生态建设再造环境优势,是有效减轻环境治理压力、扭转生态恶化趋势的治本之策”[23]。
3实例分析———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例中新天津生态城建于国家发展的战略区域———天津滨海新区内,总面积约31km2,规划居住人口35万。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国家间合作开发建设的生态城市,核心目标是在资源约束条件下寻求城市的繁荣与发展,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成为新型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模式的示范区。
3.1中新天津生态城指标体系为实现上述目标,中新天津生态城按照科学性与操作性、前瞻性与可达性、定性与定量、共性与特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包含生态环境健康、社会和谐进步、经济蓬勃高效等3个方面的22条控制性指标和区域协调融合的4条引导性指标,突出了生态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社会和谐、节能减排与绿色发展等理念。其中,富有创新意义的4条区域协调融合的引导性指标包括自然生态协调、区域政策协调、社会文化协调、区域经济协调,为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区域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3.2区域协调融合指标的释义与目标将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域协调融合引导性指标释义与目标列示表1:
3.3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域协调发展的途径实现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基于滨海新区城市区域共同的规划愿景和功能优化[24],以“整合生成的整体论方法”[25],坚持整体论与还原论的统一,“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同时缔造”[26],将人居环境的建设与社会发展融合为一个整体,以共同的目标使两个方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3.1自然生态协调。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尊重区域自然生态条件,采取适宜的生态修复手段,恢复自然水系、湿地和植被,构筑以多级水系、绿色网络为骨架的复合生态系统。以蓟运河和蓟运河故道围合的区域为生态核心区,建设6条生态廊道,加强生态核心区与外围生态系统的连接,形成开放的生态空间格局,实现区域生态系统一体化。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格局,保留西南侧水系入海口的大面积生态湿地,形成咸淡水交错的复合式水生态系统;预留七里海湿地鸟类迁徙的驿站和栖息地,保障“大黄堡—七里海”湿地连绵区向海边的延续;完整保留蓟运河故道,保障北部蓟县自然保护区通往渤海湾廊道的畅通,形成以河流为脉络的区域生态网络(图1)。图1中新天津生态城市域空间结构图在实现生态健康安全上,要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和协调机制,研究开展区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现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的探索,并设置产业准入“门槛”,从源头遏制生态退化;针对区域生态特点,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功能分类,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在区域协调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在推进低碳运行上,生态城区域发展的低碳转型需要多层级、多专业和多主体的合作得以实现。
3.3.2区域政策协调。结合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制定实施具有生态城特色的各项政策,通过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参与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在规划管理制度上,推进空间研究,融合政治、社会、环境、交通等因素,实现空间发展战略。在建设模式上,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在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建设上实现城乡接轨、城乡融合。在生态环境政策上,建立有效的区域联合治污机制和区域污染协调机制,改变上下游各自为政、治污脱节的现象。在城市管理模式上,完善区域综合执法管理、运营维护和应急处理等机制。
3.3.3社会文化协调。由于外来人口急增带来的文化碰撞和文化建设滞后,中新天津生态城在开发建设中难以形成统一的社会生活秩序和规范。为“突出河口文化特色”,需要在传承津派文化、汉沽海盐文化的基础上,倡导生态主义的简约质朴理念,塑造生态城市文化。在传统物质文化的保护上,大力保护大清工部地、大沽炮台等历史遗迹,保育海盐、河口生态文化,培育河上船家文化和旅游文化。在传统非物质文化的继承上,主要是保护人类学意义上的场所、河口生态文化记忆和民间非物质文化,建立北塘海鲜美食文化和曲艺欣赏文化的一体发展模式。在生态新文化的开创上,倡导生态主义的新生活方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以创意产业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为辅翼的生态新经济;实现中国和新加坡乃至其他国家多元文化的汇合,创立生态城特色的文体品牌[2]。
3.3.4区域经济协调。中新生态城地处沿海发展带上,靠近汉沽城区,同时又位于生态绿楔上。因此,其产业发展和布局必须与周边区域的产业功能布局相协调,形成“内外均衡、一体循环”[27]格局。首先,使生态城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健全市场机制,促进区域职能分工合理、市场有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均衡,职住比平衡,力求带动地区经济科学发展。其次,制定区域循环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区域循环经济,实现产业循环发展的横向祸合、纵向闭合和区域耦合[20],与滨海新区其他功能区形成互补的产业集群,构建形成一体化的滨海新区产业体系。再次,建设静脉产业园,利用紧邻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的优势,大力发展工业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在天津市乃至环渤海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上发挥协同发展示范作用。
3.4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保障设计中新天津生态城位于京津冀发展主轴和环渤海产业带交汇处的特殊区位,使得4条引导性指标需要统筹区域协同完成,而且即便是控制性指标体系中的空气、地表水等多项环境指标,仅靠生态城自身的努力也是无法完成的。因而,需要创新公共管理体系,建立区域间协同合作关系,为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合力提供制度保障。
3.4.1建立综合性区域协调管理权威机构。美国、日本、德国在解决区域经济不平衡的问题时,都建立了专门的区域发展管理机构。如美国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阿巴拉契亚区域委员会、日本的北海道开发厅、德国的区域经济政策部际委员会等。这些专门的区域管理机构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的落实[28]。由于在我国的政府体制中,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功能分明,区域合作时受到等级的区别,不对等的部门和政府合作会影响各自的权责和效率。建立独立的委员会,在区域决策上拥有高于其他政府的权力,将有助于区域中不同政府和部门之间的合作。因此,为推进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区域协调发展,有必要建立起一个区域协调管理机构,如“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域协调发展委员会”,该机构可由天津市政府和滨海新区的有关领导和区域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政策和规划,指导推动区域合作机构的运用。
3.4.2加强区域发展立法。在《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中新天津生态城区域发展的法规,尽快将上述区域协调发展的机制和途径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予以确认,明确地区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主体的责权利关系,为实施区域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使生态城区域协调发展有法可依,走上法制化轨道。
3.4.3构建区域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解决区域间“资源诅咒”[29]、“资源剥夺”[30]等而带来的区域不协调问题,可考虑由区域协调机构构建区域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生态城周边区域给予财政转移支付,援助区域发展,避免出现新的区域发展落差和加剧城乡二元结构升级。
3.4.4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改变单纯以GDP增长等经济指标考核不同区域发展成效和决定官员升迁的办法,建立适应各区域实际情况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位一体”的可持续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从制度上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等弊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4.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如前所述,区域协调发展旨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使得利益相关的公众参与区域协同管理与合作显得格外重要。我国已出台了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环保等领域的法规,但实际上除了少数案例中参与比较积极外,公众参与度非常低。因此,需要大力培育“参与型”公民和“共同体意识”[31],形成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低碳生态城市的共建共享格局。
4结语
作为实现城市发展转型的新模式,低碳生态城市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在本质上有着内在统一性。构筑低碳生态城市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需要创建区域市场、区域规划、区域循环、生态补偿、联合治污等机制体系,以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以中新天津生态城案例来探讨区域协调发展问题,为城市尺度上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中观层面的具体研究范式,也对低碳生态城市的研究和实践拓宽了新视野和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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