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观
在道德精神和艺术精神中,艺术精神是为道德精神服务的,道德精神又是为政治服务的。唐氏认为儒家的基本目的是要保持和维护文明社会的正常秩序,而维护这种秩序的根本途径,儒家认为是保持文明社会中政治权力系统和文化教化系统的二元化,以道德教化引导政治治平。所以,中国历史上的儒者的命运要么屈服于政治,成为统治当局的帮凶;要么为政治所不容惨遭迫害。中国古代文化主要以个人生活问题和社会生活问题作为自己的主要文化对象,导致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对社会政治道德问题的重视要比西方知识分子浓得多,他们很少关心自然界的现象,关心和进入社会政治生活成为他们为学的目的和生活的依靠。又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最终导致他们想改善政治又受制于政治,他们所倡导的儒学也一样是这种命运。可是,儒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作为一门特殊的人文科学,既重政治又超政治,所谓“治国平天下”是为了保持和维护阶级社会中集体、个人、统治阶级利益平衡,这种文化功能不是哪个朝代和哪个历史时期的特殊需要,而是有其历史的恒久性,因为没有哪个朝代不需要和平和安定。所以,儒学既是个人安身立命的学问,又是一种古典的政治学、社会学。儒学的特殊地位和特殊的文化价值即在于此。唐氏尽管高扬和推崇儒学,但是他并不认为儒家文化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他认为真正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底蕴的是儒道两家的“相激相荡,相错相综”。他说:“大率儒树之则以承天,道明自然之用以辅之。儒重常,道观变。言治道者多本于儒,言治术者多本于道。儒畅性天之机,以成己成物;道养心气之虚,以静明无求。治世之能臣多崇儒,乱世之隐逸多崇道。道主宏纳主因势,故开国之君多崇道;儒树纲常以立本,故中兴之君臣恒近儒。立本故畅经常,因势故重史学。然归本而言之,则儒重刚性以建立,道重柔性以建立。”[6]关于西方文化,唐氏认为西方文化的基本精神在宗教和科学,就是贯穿于希腊文化、罗马文化与中世纪文化的那种追求超越、追求普遍必然的精神,就是那种“求扩张生命力量于时空中之现实世界,并实现普遍者于时空中现实事物,以改造世俗,而不惜精神之物化之精神。”[7]104在西方文化发展史上,希腊文化、罗马文化和希伯莱文化共同孕育了西方近代文化。希腊文化是科学之母,这是人所公认的。研究希腊文化,从两种精神入手:一为阿波罗精神即科学艺术之精神;一为狄阿尼萨斯精神(Dionysius)及阿菲克(Orhic)教精神。唐氏指出希腊精神之可贵之处就是“能透过时空中事变之流转,而获得安身立命之地”的精神。[7]105这就是说希腊文化将生命建立在对时空物质世界关切的基础上,在其中发现运动的恒久性及其客观性来建立自身的信念。希腊文化以包括人类生活在内的整个宇宙自然为对象,重视对自然规律及其动因的探索。罗马精神在唐氏看来,它是人类“普遍纪律之强制的实现与普遍人性之自觉”。[7]107罗马法体现了罗马精神强制性的规律,而斯多噶哲学体现了人性的自觉。斯多噶哲学肯定自然理性的客观普遍性,肯定人类社会必须有如同自然秩序的社会秩序,这样就产生了强制性的纪律与法律,人类的理性就在于按照社会的普遍规律规范自身的生活。这样,希腊文化求普遍求超越的文化理性,就转化为罗马文化“主宰生活,条理化生活之实效”[7]109的生活理性。客观地说,罗马法就是斯多噶哲学精神的实现。基督教精神,唐氏认为这种精神是“绝对的普遍精神之肯定———内心之仁之自觉”。[7]110唐氏认为,斯多噶精神只认识到自然理性,并以此理性肯定人与人的平等。这是识义不识仁的,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分别也在于此,犹太教知义不知仁,而基督精神就是仁爱精神,不仅爱朋友也爱敌人,耶稣为人类赎罪而上十字架,是至仁之表现,耶稣之爱不特是理,且是情,不重外表而重内心,不仅通于他人之心,而且通于上帝。因知上帝之爱无限,而自觉有罪,由知自我有罪而重忏悔、信仰、圣洁和祈望。“所以耶稣之精神乃是一种求绝对超越现实自我,忘掉自我,而破除一切人与人间之界隔,而向往一纯粹的绝对的‘天心’、人心、我心之通贯的精神。”[7]111这种精神与儒家的精神不同,基督教的仁爱和儒家的仁爱分别代表着东西方道德精神的最高境界,以忘我实现自我,冲破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界限,而实现天心、人心、我心的贯通,这是二者的共同之处。但是,唐氏认为,基督教的仁爱在实现贯通的同时,天心与人心是遥遥相隔的,天心高高在上与在下之有罪的我心相对峙,有罪的我仰天膜拜、信仰、祈祷,这种信仰与崇拜一方面联系着天心与我心,一方面又推远两者的距离。科学精神和宗教精神都可追溯到古希腊,但真正典型的科学和宗教形态则分别出现在近代和中世纪。唐氏认为科学精神追求的是发现和实现普遍者于现实时空的特殊事物中,这本身就体现了对绝对普遍者的信仰,这就是说宗教精神和科学精神是密不可分的。宗教从本质上讲是排斥理性实证的,宗教的基本特征就是以“信”代“证”,而科学则相反。如果只有对上帝及其宇宙秩序的信仰,而没有要求实证的理性精神和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欲望,没有社会经济生活的物质需要,近代科学是不可能产生的。这从另一面说明了科学精神和宗教精神是西方文化的基本精神,且两者密切联系、彼此消长。概而言之,唐氏认为,“西洋文化之中心在宗教与科学”,“中国文化之中心在道德与艺术”。[7]61“道德艺术精神与科学宗教精神之不同,即主观我与客观物之和谐融摄关系与上所谓主观与客观之紧张对待关系之不同”。依据这一观点,唐氏认为,中国文化是“自觉地求实现”的文化,西方文化是“自觉地求表现”的文化。唐君毅在道德理性的层面上对中西文化整体的“人文”价值趋向进行了一番考察。他认为,西方文化的价值趋向于超人文和非人文,而中国文化的价值正在于指向人文。“所谓人文的思想,即指对于人性、人伦、人道、人格、人之文化及其历史之存在与其价值,愿意全幅加以肯定尊重,不有意加以忽略,更决不加以抹杀曲解,以免人同于人以外、人以下之自然物等的思想。”[8]因此,人文精神“成为唐氏哲学思想的一条闪光的主线,实现着唐氏的哲学精神”。[9]唐氏论中西文化,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这个理论基础就是“中心观念”。他说:“盖文化之范围至大,论文化最重要者,在所恃以论文化之中心观念。如中心观念不清或错误,则全盘皆错。”[10]1这一中心观念便是他所强调的“文化是道德理性的分殊表现”。唐氏对中西文化的根本精神和根本缺陷的分疏比较,正是他对二者相融互汇、协调发展所作的积极探索。他一再强调“文化是道德理性的分殊发展”,道德理性既是中西文化融合的出发点,又是其落脚点,在这种至高精神的统摄下,中西文化应首先承认彼此的主体性与独立性,以平等的眼光、平等的心态互视对方,增进相互了解和尊敬,互相欣赏和学习,互相批评与提携,真正使中西文化相容、相感、相通,从而形成独立与融合并存、多元与统一共居的、动态的、有机的发展格局,这样才能永葆整个人类文化的生命力。
宗教观
唐君毅从发生学的角度对宗教的产生和宗教意识进行了疏释。当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和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发生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使人产生一种以求上达的意识,即有罪苦的意识时,最后才有可能逼出有神的信仰和宗教意识。而且,只有当欲望中的自我和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的矛盾冲突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是宗教意识,否则就是道德意识。其区别是,在道德意识中,人虽然感到有两个自我的冲突,但如果还可由协调的办法得以解决这种冲突,或者说两个自我的冲突在自己的身上还没有达到统一体的破裂时,人虽有痛苦和罪恶感,他还会认为痛苦和罪恶是我所当受,是磨炼自己人格的好机会,如此,他还是生活于道德的境界中,而不是宗教的境界中。只有当他的欲望自我和自欲望中求解脱自我矛盾十分尖锐,以至无法达到协调和消解,两个自我陷入了分裂,而人的统一的自我不能形成时,或者勉强形成,过后又发现这种统一两个自我的努力并无实效,从而痛到绝望时,这时人才由道德意识转向宗教意识。在这个时候,两个自我陷入了完全的碍裂,人不能同时感到两个自我都是我。他如以欲望中的自我为自我,就会感到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另一精神实体而为神。如他以求自欲望中的自我为我,那么认为欲望中的自我不是我是魔。由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我乃是欲望之我,所以人们通常都以欲望之我为基点,而求超越其欲望以实现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这样,就表现为人对神的信仰。人们越把欲望之我视为卑微不足道,人们对神的信仰也就越强烈,对神的崇拜也就越虔诚。而当欲望之我被全部否定超化时,人就全感到他是生活于神的国度,成为神的化身。在唐氏看来,这就是宗教的真正根源和本性。宗教意识是人类从自然生命求解放或解脱的意识,是一种独立意识,是比求真求美意识更高的意识。它与求真求美意识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求真求美中,人的精神倾注于客观的真美而耗费自己的自然生命。故求真求美要受自然生命律则的支配,而宗教意识则不同,它不受自然律则的支配。唐氏把人区分为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和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陷于欲望中的自我是指现实生活中的自我,或者说是有着自然生命的当下的自我,是具体的自我,形而下的自我。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指从欲望中超拔出来的自我,或者说是从自然生命中解脱出来的自我,这是精神的自我形而上的自我。这也就是前文所述及的“现实自我”和“道德自我”。由此看来,唐氏认为宗教意识是从心理上产生的两个自我冲突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唐氏把人的宗教意识区分为十种:一是信仰自然神,向它祈求满足自己欲望的宗教意识。二是信仰有限的人神民族神或超自然的无限神,而同时向它表示欲望的宗教意识。三是求神满足自己来生愿望的宗教意识。四是求神主持世间正义的宗教意识。五是求灵魂不朽以完成其人格以及以苦行求灵魂解脱的宗教意识。六是信神以克欲的宗教意识,是一种崇拜皈依神以克欲成德的宗教意识。七是不信神亦不执我的宗教意识。不信神也不执我的宗教意识,如佛教能对我执破除净尽,将自己同一于超越自我,既无人我之执,也无神我之执,而视一切皆空。八是担负人类苦罪,保存一切价值于永恒世界的宗教意识。九是对先知先觉的崇拜,以担负人类众生苦罪的宗教意识。十是包含对圣贤、豪杰、个人祖先、民族祖先的崇拜皈依的宗教意识。唐氏认为,第十种宗教意识是最高级的宗教意识,原因是在高级的宗教意识中所信的神如基督和佛菩萨,都是以担负人类的苦罪为己任的。而人类的圣贤豪杰,在实际上就从事担负人类苦罪的事业。显然,唐氏对宗教意识形态的划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道德味道重的要比道德味道轻的宗教意识高,不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要比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高。他的这种宗教形态论,表现出他要建立宗教道德一体的思想,他开始探索将儒学和宗教加以结合。唐氏认为,人类受苦难多而无法自拔,受冤屈多而无处申诉,从而容易趋于相信神与灵魂之不朽,这可以解释西方宗教中的一部分事实,但人类的本性除求一般之幸福快乐,求客观社会上的正义实现之外,还追求德性之完满。向上精神强的人,必定想去除人格中任何一点点的过恶,以达到至善,而且也愿意看到一切人都去除任何微小的过恶,同达到至善。但是,人所向往的至善人格却是人今生所不能达到的,也不是只凭个人之力所能达到。于是人们寄希望“人之精神生命能存在于死后”,以使死后仍有继续向上,以达到所期望的至善的活动;同时,又寄希望于师友或其他人的帮助,甚至当他人的力量仍不足以助其去恶,或发现他人都陷于罪恶中时,就不免产生肯定有一至善的、有无限力量的神力的存在,以帮助自己以及他人拔除罪恶。唐氏认为,这种追求德性至善的愿望,是人类求神与追求灵魂不灭的宗教意识背后更深刻的动力。人一旦具此动机以信神或灵魂不灭之后,又会转而对于人的苦痛、幸福及罪恶与正义问题作一通观:认为人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受苦,乃由于人的罪恶。人有罪而受苦,即表现为宇宙的正义原则,而苦痛反过来又使人获得超越罪过、超越欲望的“善”,或者又成为磨炼人格,帮助人去除过恶的动因。可见,唐氏是用人类追求德性之完满的愿望来说明宗教信仰的产生,来解释世界上其他宗教的起源和一些宗教理论的。作为新儒家的杰出代表,唐氏认为儒家思想包含着宗教精神,可是也不同于一般的宗教,儒家思想作为宗教有它自己的特点。他认为宗教有它不同于道德和艺术世界的特征,就是它有一个超越者的存在,同时也认为儒家思想对于超越者的信念也是存在的,不过不表现为人格神的上帝,而是另一形而上的绝对实在———天。对于中国儒家来说,天和地并非只是自然界的存在,而是具有精神生命性的存在。在他看来,对于超越者的信仰而言,中国儒教和世界上其他宗教是相同的。但在如何肯定或证明超越者的存在方面,儒家思想和世界上其他宗教又是不同的。在论证天的存在方式上,唐氏得出了天(超越者)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内在于人心。他说:“就其内在于我,而为我之仁心仁性仁德,使我之生命、我之精神、我之人格之得日生而日成之言,则天心、天性、天德之全,又皆属于我而未尝外溢,以成就我之特殊性与主观性。”[11]88他认为基督教、回教与儒教的最大不同,就是基督教、回教皆重视上帝之超越性,而忽视其内在性,而儒教是超越性和内在性的统一。在他看来,宇宙间唯人能以人德继天德。人之以人德继天德,即其尽心知性以知天之事。人知其性即知其天所赋之性,天所赋之性为明德,此明德亦即天性;人知其性即明明德,而能继天。在儒家思想中,人不仅有所依赖于天,天亦有所依赖于人,无天道,人道固无所自始,而无人道,天道亦无以成终。这种天与人的交互作用关系就是儒家思想中天的超越性与内在性的统一。中国儒教思想尤重积极的肯定与保存一切有价值事物,“重在积极的培养一崇敬而赞叹爱护宇宙人生之善美福德之情,并以求有所增益于宇宙善美、人生福德,使之日益趋于富有日新为己任”。[11]90唐氏这种“融宗教于人文”的理论设想,是基于他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刻认识,而为寻找中国未来文化出路所作的有益探索。唐君毅说:“孔子融宗教于道德,神即人。宋明即道德以为宗教,而人即神。吾人今即由道德以转出宗教,而人建立神,人造神。”[10]390由于这种宗教精神是由人的道德文化精神自身所建立的,是从人的人伦关系中,从人之家庭父子之相处,朋友之交谈、群众之聚会以及一切社会文化活动,历史文化精神之延续的客观自然物文化物中见神之存在,并与之相沟通,因此,它又是与中国人文精神相一致的,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唐氏宗教观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观。他一生所孜孜追求的,是所谓真正的宗教精神。他幻想建立一种以儒教为基础的,又吸收世界诸大教之长的未来新宗教,以消除古今中外的宗教的纷争和冲突,使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得到安身立命之所,以满足人对精神价值的需要。
人生哲学
在人生问题上,唐氏提出了“人生之本在心”的命题。唐君毅对“心本体”的体认是从怀疑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出发,进而转入对产生此怀疑之心灵的认可的。唐氏哲学认为现实宇宙是虚幻的,人有追求真实的、善的、完满的世界的要求,这种要求的本质是超越现实世界的生灭与虚幻,追求一种恒常的真实,而这种想法源自每个人的内心,此内部的自己即是心之本体,由此可体认到形上界之真实自我的存在。作为超越现实世界的心之本体,唐君毅认为是内在于自我的道德理想。同时,唐君毅把人的思想和精神看做比客观物质世界更为真实的生命本体,认为此种心本体虽不可见,但能于表现心之作用的精神体会到它的存在。人的物质存在是身体,其精神存在属于心灵,心是身体的主宰,身只是心的外壳。这是一种唯心主义存在哲学。在这种哲学里,人之身体亦为生命精神所渗贯而成为主体之能觉,具有精神性,故人生之本在心,人生的活动本质上就是心的活动,是生命精神的表现。[1]98唐君毅视心为真正的先天地而生的万象之主宰和人之灵根,绝对之绝对,永恒之永恒。于是“我赞叹,我崇拜,赞叹崇拜我的心。我的心,即我的上帝,我的神。你是真美善之自体,你是至善至美与至真”。[12]唐氏还认为,人可以从两方面去看,从外面看,人即是现实的物质存在,人就是他的身体,而身体不外乎是十四种元素的复合物。而从内部看,则人当下即是一精神的存在,当然,在这两者之中,心灵重于身体,精神高于物质。原因很简单,心是身的主宰,而身则只是心的外壳。“以心统身,理乃自真”,心是人的根本,人生的本质,是心而不是身。为什么是心统率身而不是身统率心呢?唐氏认为,首先,心能融和万物,而身不能。比如,当人们想着亲爱的人时,他的心就在亲爱的人身上。其次,心不受时空的限制,而身则受时空的限制。在物质的空间里,一切物质的排列都有空间的次序。而在心里所有的物质都可以随着想象而自由地排列组合。在现实的时间里,过去的事情便不能再回来,未来的事情也不会提前到来,而在心里,人可以重新生活在过去也可以生活在未来。再次,心能开辟思想而身则不能,只要你有足够的想象力,心可以自由往来,开辟出这样那样的思想境界,心能将你所感觉到的一切东西、一切声色形味任意加以组合融解,从而构造出丰富多彩的世界乃至无穷无尽的宇宙。另外,心能进行自我认识而身不能。心能以它自己为对象在它内部自由活动,能进行“吾日三省吾身”能进行自我批评和自我关照。笑时,知道自己在笑,且能笑己所笑,恨时也知道自己在恨,且知道在恨谁。在心的自我认识中,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心的活动兼有内外两重世界,且能互相转化,以至无穷,这些都是身体无能为力的。所以,在唐氏看来,人生的活动就是心的活动。他认为人生最低的活动就是求人的生存。求个体的生存就是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我的召唤,这在本质上是心的活动。人生较高的活动是男女之爱,在爱情面前只有心心相印才能彼此结合,因爱情的结合就是心的结合。人生更高的活动是求名。求名,唐氏认为就是在他人之心中求自我的存在,仍然是心的活动。人生最高的活动就是知识上求真,艺术上求美,道德上求善。知识上求真是心智的运用,艺术上求美是具象会心,道德上求善,是拓展自己的爱心,由亲亲而仁民,由仁民而爱物。总之,人生的各个层次的活动都是心灵精神活动的表现。心灵精神的表现有充盈和不充盈之分,表现充盈时,人生就高尚;反之,就心灵闭塞,精神流荡。至于现实的物质身体,在唐氏看来,那是一个负性的存在、消极的存在。物质身体存在的意义就是在它被逐渐消耗的过程中,使心灵精神逐步得到释放,离开了心,身体的存在就毫无意义。如果人们将身作为根本,那么就会被欲望、本能、冲动所支配而产生人生的悲剧。关于人生的意义,唐氏认为在于充量地开拓精神的空间。“唯人生之本质兮,唯此内在之精神。唯人生之目的兮,唯在实现此精神。旷观人生一切之活动,唯系于精神表现于充量与否兮,然后知内在精神之为至真。”[2]178-179在他看来,之所以有人道之苦、世界之乱,就是因为人们没有充分理解人生的意义,不知道自己区别于动植物之生,只求自己生于外在的自然世界,而不求生于内心的精神世界。唐君毅这种开拓精神空间的人生意义论,可以说是其人生根本在心观点的延续,反映了唐氏的人生理想和追求,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时代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关于人生的境界,唐氏在《人生之体验•自我生长之旅途》中由低到高提出了十种人生境界。第一是婴儿阶段,这是人生的初始境界。第二是人生的童年生活时代的境界。第三是人生追求爱情的青年时代和有了孩子的中年时代的境界。第四是追求名誉的壮年时代的人生境界。第五是事业中之永生与人类末日的杞忧的境界。第六是追求真理的人生境界。第七是指追求美的艺术创造者的人生境界。第八是追求善的伦理道德家的人生境界。第九是追求圣洁的宗教信仰者的人生境界。第十是指天人合德的中国儒者的人生境界。在上述十种人生境界里,前四个境界是人生生长不同阶段上的人生境界。这是任何凡人也都要经历的人生境界。六到十则是超凡人的人生境界,这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人生境界,而是求真者、求美者、求善者、求神圣者和求仁者的不同的人生境界。由此可见,在唐氏的世界里,物质的世界是最低的,接下来是真、美、善(道德)、宗教、仁,最终达到天人合德的最高境界。总的来说,唐君毅的文化哲学观是一种建基于“心本体”之上的唯心主义哲学观,他所追求的就是“道德自我”的建立。唐氏肯定生命世界在物质世界之上,而心灵世界又在生命世界之上,而为自然宇宙之中心,这一中心理念支配了唐氏的全部哲学。他以心本体论为核心,以心灵开出九境为框架,把客观世界事物的个体、种类、功能因果关系,主观世界的感觉活动、理解活动、道德反省活动以及人们的一神教信仰、佛教信仰和儒教信仰,都归于生命心灵的超越活动。他将道德自我与文化相联系,强调人类的一切文化活动,均统属于一道德自我,且为其分殊表现,道德自我构成种种文化意识的灵魂,成为唐君毅文化哲学的理论基础和中心观念,贯穿于唐氏哲学整个文化活动的各个方面。唐氏这一超越的唯心主义哲学,具有统摄中、西、印三系思想中唯心主义哲学、特别是西方近现代唯心主义哲学的性质,从而把中国儒家传统的心性之学发展到现代阶段。
作者:吴衍发 单位: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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