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物种绝灭的因素有两类,系统压力和随机因素(Shaffer,1991)。系统压力如栖息地破坏、冰川时期的气候变化等,人类活动是物种绝灭的系统压力,栖息地缩小、破碎和质量下降以及捕杀等均能促使物种绝灭。随机因素导致的绝灭包括一些随机事件对物种的影响。小种群对随机因素很敏感。要防止物种绝灭,就必须排除这两类因子对物种的影响。本世纪初,建立了各种自然遗产地,这些自然遗产地排除了人为干扰等系统压力对物种的影响。但随着人口的增长,可利用的土地越来越少,建立自然遗产地越来越困难。
尽管岛屿生物地理学、种群生态学、景观生态学和保护生态学等理论在国外取得了长足进展(详见第四章),虽然世界上已经建立了大量的自然遗产地,并在就地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大部分国家仅凭经验、政治需要和主观认识建立了各种自然遗产地,遗产地的规划设计也过分强调濒危物种本身的保护,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遗产地的整体保护重视不够。现有的自然遗产地(保护区)很少是根据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确定的,有些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同寻常的自然景色,有些是因为稀有物种或自然状态,而大多数则是因为这些土地没有其它更好的用途(Pressey,1994)。例如,美国国家公园的设计很少考虑遗产地的大小和形状,而机遇、管理费用、土地利用、经济和政治等因素对美国国家公园建立的影响较大(Schonewald-Cox等,1986),国家公园的边界很难与保护生态过程所必需的景观要素相一致(Wright等,1995)。美国国家公园和其它保护区没有对生物多样性提供有效的保护(Grumbine,1990),55%的国家公园对大多数脊椎动物和长寿植物很少提供保护,即使最大的公园,也难以保护繁殖较慢和高度特化的物种长期存活。近年来,由于的需要,美国开始评估现有自然遗产地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有效性,开始进行改善缓冲区和廊道的设计。虽然已经进行了许多探索,但真正应用于实际的却非常少(Shafer,1999a)。
加拿大早在1971年就根据地形、地质、地理和生态特征等将全国划分为39个陆地自然地理区和29个海洋自然地理区,建议每一自然地理区至少应有一处国家公园。目前,个陆地自然地理区中没有相应的国家公园的代表,国家公园署的重点是在这14个自然地理区指定国家公园候选地,现在已经在其中的5个区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王连勇,)。而国家海洋公园的代表性更加不足,直到1987年才建立了第一个国家海洋公园(Allin,1990)。
截止2001年底,我国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1551个,总面积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2.9%(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2002)。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审批了五批177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还有大量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县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达96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我国共有各类森林公园1200多处,总数位居世界第一位,总面积达到1130万公顷。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85个国家地质公园。尽管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有部分重叠,中国自然遗产地系统的面积占到了国土面积的14%以上。自然保护区(NatureReserve)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自然保护区分属林业、环保、海洋、国土、科学院等部门管理,其中林业系统的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保护区总面积的80%。我国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然保护区的依法管理,如、、。指导保护区设立和规划的主要国家标准有(),它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自然生态系统、野生生物和自然遗迹类3个级别9个类型。
用于指导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有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国家环保局颁布的。国家林业局于2002年颁布了,对规范自然保护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对自然保护区保护规划设计的研究,目前主要开展了保护区栖息地评价,进而进行了功能分区的合理划分及理性规划,如对四川卧龙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设计(陈利顶等,)、盐城丹顶鹤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设计(李文军,1998;徐海根,2000)、大熊猫栖息地的研究(潘文石,2001)等,并且提出了一套保护规划设计的技术路线和方法。这些实地案例的完成,大大推进了我国自然保护区规划设计的理论基础,尤其是改变我国目前人为、任意地划分功能分区具有重要的意义。但这种规划模式多强调从物种角度指导规划设计。近年来,景观范式逐渐引入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设计,李晓文(2000)对辽宁双台河口国家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研究,该方法从分析相关因素出发提出了湿地调整、生境管理和农业开发的三种预案设计,该规划侧重于生态、经济的协调,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较大的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设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中国的自然保护区是在“抢救性”策略指导下建立的,相对比较盲目,保护区的数量和保护的面积在全国各生物地理区分布不均,保护区的总面积小,多数保护区单个面积过小,并且存在明显的保护空缺(李迪强等,2003)。李迪强等(2003)人针对林业系统的自然保护区,根据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的分布状况分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空缺,并提出了未来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宏观调整规划。
风景名胜区(NationalPark)分属建设部门管理,国务院1985年颁布了对其进行依法规范管理。指导风景名胜区规划设计的基本技术规范是(GB50298—1999)。风景名胜区规划强调在风景审美的基础上进行功能分区,按照游览需要规划设计相关的服务设施和其他工程设施,与自然保护区规划设计模式相比,风景名胜区规划科学依据不足,大多根据主观经验进行规划布局。其功能分区的划分大多依据自然地形及资源禀赋条件。自八十年代以来,风景名胜区规划开始引入视觉审美评价和生物保护的概念(俞孔坚,1988;1992;Yu,1995)。
国内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主要是基于风景审美和资源评价之上的研究和规划,如年代北京大学完成的是其典型范例,其后一直深刻影响着我国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模式。近年来,国内许多官员、学者纷纷效仿美国的国家公园模式,在其规划和应用研究中有许多国家公园的印迹,如清华大学2002年完成的。有些学者还从研究世界遗产的角度对风景区规划进行了升华,如北京大学完成的是在现有风景区规划理论的基础上按照世界自然遗产的理念完成的规划成果。
森林公园(ForestPark)分属林业部门管理,其对自然保护的要求、旅游开发的强度等方面与风景名胜区具有相似性,其规划设计的模式也与风景名胜区相类似。指导森林公园规划设计的是林业行业标准(LY/T5132-95),其代表性成果如吴楚材等(2000)人完成的。由于很多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沿用了城市公园设计的理论与方法,有些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片面追求建设人文景观,大搞高档度假区、公寓建设,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森林公园规划科学合理性不足,人为地凭经验划分景区,旅游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也缺乏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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