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 (MediealFinaneeAssistanee,缩写MFA)是政府通过提供资金、政策与技术支持或社会通过各种慈善行为,对因患病而无经济能力治疗的人群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它被认为是遏制健康贫困,促进健康公平,改善贫困人群健康质量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建立和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既是现代政府的重要公共职能,也是国家对公民基本健康权益的直接彰显。
自2005年我国政府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以来,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得到迅速发展,己经成为城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托底。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成熟、稳定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还处于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阶段,面临着诸多的技术瓶颈和困境,群众强烈的健康需求与救助资金的稀缺以及有限资金的高额沉淀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凸显了当前救助管理和制度研究的不足。合理预测群众需求,统筹规划资金,准确预测救助资金支出,提高现有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强化医疗救助制度管理,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公平保障作用,促进社会健康公平的重要技术问题,函需加于研究和解决。
在合理界定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城市医疗救助筹资需求测算模型,基于卫生服务实际利用数据制定相对准确、易于操作的医疗救助筹资需求测算的思路和方法,并通过对样本地区筹资需求测算进行验证,为国家医疗救助筹资标准和策略选择提供建议和参考。同时,对城市医疗救助利用的影响因素进行探讨,明确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利用的障碍,为城市医疗救助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政策建议。研究采取了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了文献归纳分析、逻辑演绎、成本效益分析、数据模型分析等方法,合理构建城市医疗救助筹资需求测算模型,并结合样本地区实际数据进行了模拟测算。同时,结合上海、武汉等6个城区贫困家庭入户现场调查,构建城市医疗救助服务利用的概率模型,对影响城市医疗救助利用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
通过在我国医疗保障宏观系统环境中对城市医疗救助的功能和现状研究发现,随着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面开展,城市医疗救助与社会主体保险制度之间的关系由之前的平行运行转向为纵向衔接,在保障制度覆盖上的补充作用日益减弱,作为保障制度托底的作用更加突出和明显。在救助资源限制的情况下,政府医疗救助应定位在保障城市贫困人群(主要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重病患者)的医疗保障上,包括对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下仍处困境的贫困对象和仍然游离于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贫困居民的提供医疗保障,同时积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对特重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的医疗救助,共同筑牢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层。
通过以家庭为单位对低保居民和低收入居民的就医经济风险临界线的测算,发现当前情况下城市低保居民对基本医疗服务普遍缺乏抵抗能力,而低收入居民在维持基本生活之余尚能够有效保障其对基本医疗门诊服务的利用,但对住院医疗服务仍然难于承担。在城市医疗救助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城市医疗救助应对低保居民和低收入居民区别对待,分类施救,在对低保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行全面救助的同时,将低收入家庭的住院医疗服务纳入医疗救助的保障范围。
根据医疗救助是否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当前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可以分为相对独立的单纯救助模式和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综合救助模式。通过对两种救助模式的成本效益分析发现,综合救助模式下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并不一定能够提高救助对象的实际保障水平。当前情况下,资助救助对象参保的人均参保补助标准、救助对象的年住院率、次均住院费用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补偿比例的高低共同决定了综合救助模式的效益成本比率,也是综合救助模式与单纯救助模式成本效益比较和模式选华择的关键因素。分别以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保险的平均水平和2009年重庆市渝北区的统计资料为依据,进行的典型案例分析也显示当前情况下,资助救助对象参保的实际成本大于救助对象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获取的收益,存在救助资金向普通人群的逆向转移,综合救助模式尚未能有效提高医疗救助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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