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面的分析和公式推导,下面我们将以样本地区重庆市渝北区2009年救助对象医疗服务实际利用数据,对2010年重庆市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调整后的筹资需求进行实证研究和测算。渝北区位于重庆主城东北部,幅员1452平方公里,下辖12街道、12镇。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97.6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98.5万人,非农业人口4839万人,占户籍人口的50.5%,男女性别比例103:100。2009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人均 GDP4.75万元。2009年全区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12.%万人,平均工资35054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87元,人均消费支出13094元,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9%。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数1316户,共2283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数99巧户,共18310人,城乡合计占户籍总人口的2.1%。重庆市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探索的前沿阵地,也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革的先锋。2005年以来,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在前期费用减免的基础上,建立医疗救助基金,逐步建立起以基本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为主的多层次城市医疗救助体系,后来居上走在了全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的前沿。渝北区根据市级政府安排,于2005年中开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经过几年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已经逐步发展成为重庆市乃至全国城乡医疗救助的样板地区,形成了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了覆盖城乡低保居民、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城乡困难群众,包含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临时救助的多层次救助体系,并紧密衔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步发展。渝北区医疗救助覆盖困难群众5.1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居民27264人,低收入老年人23122人以及其他重度残疾、重点优抚对象合计960人,纳入的救助对象中重症患者569名。2009年渝北区共资助 51145贫困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参保经费306.87万元,人均资助经费60元;实施门诊救助23492人次,补助门诊费用81.27万元,平均每人次补助经费34.6元;开展住院救助598人次,次均补助1396.1元。
年渝北区根据前一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的运行情况,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2010年渝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调整主要集中在对合作医疗保险的补偿标准上,在提高合作医疗保险住院救助起付标准的基础上,将住院服务的补偿标准根据入保标准的不同和就诊医院等级分别提高了5一10个百分点。表13对渝北区城市救助对象2009年住院服务的利用情况和费用分布进行了描述。从中我们可以看到2009年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共有598人次住院,均次住院费用为3540.89元,其中救助对象住院其费用主要集中在1200一4000之间,将近占到了住院总人次的70%和总住院费用的50%;5000元以上的病例共有91例,约占住院总人次的巧%左右,花费了总住院费用的42.36%。校正RR是综合考虑了人均医疗费用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础上,对特定人群相对一般人群就医经济风险的比较。表中分析了不同费用段救助对象相对于渝北区普通住院对象的相对风险,可以看到救助对象面临的住院经济风险约为普通住院患者的4倍左右。当实际住院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时,救助对象面临的就医风险已经开始高于普通人群,而实际中1000元以下的住院发生概率仅为5%,也就是说95%的住院救助对象面临着超过普通人的住院风险压力。随着费用支出的增长,当实际住院费用达到10000元,救助对象面临的就医风险已经达到普通人群就医风险的11倍以上。结合前面对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就医经济风险临界线的分析,基于公平的理念,前面提出的对所有救助对象的住院服务展开救助是十分必要和符合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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