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对救助对象个人支付门诊或住院费用完成分层的基础上,根据救助政策进行分摊,逐层计算各层所需补助费用总额,再对救助补助范围内的费用层次进行累计,分别完成对实际模式下门诊筹资需求和住院筹资需求进行测算。在前面我们推导出,城市医疗救助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的筹资需求测算的通用公式,考虑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情况,我们在实际中将城市医疗救助又分为综合救助模式与单纯救助模式,现分别计算两种模式下的筹资需求。
城市医疗救助筹资需求增长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救助制度不断拓展和完善引起的救助筹资需求的动态变化,包括救助对象范围的扩展,救助补助水平的提高以及救助服务项目的拓展等都会引起救助筹资需求的增长和变化:另一方面是医疗卫生服务费用增长引起的救助筹资需求的被动增长。前者引发的增长与救助政策或方案的调整密切相关,其实质是救助方案的调整,缺乏规律,但可以通过调整前面筹资需求测算中的相关指标,诸如救助对象人数N、救助补偿比例Cr和增加新的筹资项目等,经过前面几个过程的重新计算得出,相当于开展一次新的测算;后者的增长属于被动式的自然增长,筹资需求的增长与卫生服务费用的增长保持同步,可以进行合理预测。前面完成的筹资总需求的测算以及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的测算是静态费率的测算,都是基于前期一定时间(多为前一年)的随机抽样调查的实际卫生服务利用数据或当地全样本的实际统计记录数据推导而得到的,并未考虑之前到现在这段时间内卫生服务费用的增长情况。因此,这里我们要引入筹资需求的增长预测机制,对卫生费用增长引发的城市医疗救助筹资需求自然增长进行动态测算。
城市医疗救助筹资需求测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际中各地救助方案的差异,增加了救助测算的难度。前面的分析较为完整的对城市医疗救助筹资需求测算的方法、思路和过程以及相关数据指标等进行了分析和描述,但针对具体医疗救助筹资需求测算还有以下几点进行进一步的说明。研究提出的城市医疗救助筹资需求测算公式是当前城市医疗救助筹资需求测算的通用公式,面对具体各地救助方案中的不同表述,实际运用中还需要进行适当变通。最常见的是关于救助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问题。前期的一些研究显示救助起付线是影响救助对象利用或者获取医疗救助服务的重要障碍,因此,当前城市医疗救助逐步取消了起付线。由于通用测算公式中提议将救助起付线作为个人支付费用分层第1层的起点,在没有起付线的情况下公式如何运用成为了一个问题。对此,可以将没有起付线的情况,当做起付线为0,将其作为个人支付费用分层的第1层的起点界值即可。
目前,城市医疗救助在阐述救助办法时关于救助封顶线存在两种不同的表述,一是直接对救助对象个人支付费用各个费用段的补助比例进行列举,另一种更为常见,以每年或每次救助补助的最高数额来表示。由于筹资需求测算中需要对救助对象个人支付费用进行分层并进行费用的分摊,第一种情况下则可以直接将各费用段的起点或终点作为费用分层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多采用起点界值作为分层标准:第二种情况则需要需要结合救助补助比例,将救助补助额的最高标准转化为救助对个人自付费用的覆盖范围的上限。例如,A地规定对救助对象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元以上的实施住院救助,对1000元以上的费用补助50%,个人每年最高补助4000元。
这种表述属于第二种,实际运用中需要结合救助补助比例,转化为救助对象就医个人经济风险损失额,即救助补助所覆盖的个人支付费用最高范围。通过计算可知A地住院救助覆盖的个人支付费用范围应该在1000一9000元之间,也就是说个人负担超过元以上的部分医疗救助将不予以补助(补偿比例为0),救助测算中应该将元个人支付费用最后一个分层起点标准。目前,部分地区政府在对救助对象门诊和住院服务进行补助的同时,对超过救助封顶线的部分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测算通用公式中并未包含此部分。由于临时救助的标准和总额多是定额,实际中开展临时救助的地方,可以类似资助参保费用,单独添加此项筹资需求即可。
在上面医疗救助筹资需求测算的过程中,对就医经济风险,即医疗费用的横向分层和纵向分摊是其中的关键技术环节和步骤,整个过程中存在两次对就医经济风险或者医疗费用分层和分摊,分别是对就医经济总风险(即实际医疗费用)进行分层,计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费用,最终测量就医个人经济风险(即个人支付医疗费用)的过程和对就医个人经济风险进行分层,计算医疗救助补助费用,测算救助筹资需求的过程。就其实质来看,两次就医经济负担的分层和分摊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对医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补助的数据模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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