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伽达默尔通过对康德美学的重释和对审美意识抽象的批判,得出了他关于艺术真理的结论,即我们在艺术中经验到的不是一种科学真理,而是一种存在的真理,这种真理是一种生活真理和意义真理,这种真理经验改变了我们理解主体并影响到我们整个的世界经验。
关键词:伽达默尔;艺术真理观;康德美学;审美意识抽象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从根本上说乃是对科学时代之境况的一种反映和反思,在其代表作一书中,真理与方法就处于一种紧张的对立与冲突之中:真理是人文科学的真理,而方法则是自然科学的方法。伽达默尔要做的就是通过推翻自然科学方法的霸权,从而为那些精神科学领域内的真理寻求合法性地位,即“在经验所及并且追问其合法性的一切地方,去探询那种超出科学方法论控制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由于艺术经验构成了对科学意识的最严重的挑战,它因而就成为伽达默尔解释学理论的切入点和出发点。在一书的导言中,伽达默尔开宗明义地交代了他的理论建构的总体策划: “本书的探究是从审美意识的批判开始,以反对那被科学的真理概念弄得很狭窄的美学理论。
但是,我们的探究并不停留在对艺术真理的辩护上,而是试图从这个出发点开始去发展一种与我们整个解释学经验相适应的认识和真理概念。”[1](P19)伽达默尔的最终目的就是开辟了一条通向真理的非自然科学的大道,而对艺术真理经验的解释就成为走向解释学真理之途的至关重要的第一站。对康德主观主义美学观的反思伽达默尔在艺术领域内探寻真理首先是从对康德美学观的批判开始的。在康德时代,人们普遍相信只有通过自然科学的方法才能够认识真理,真理也只能在自然科学领域中得以呈现,而在人文科学领域是没有真理存在的。这种科学主义的真理霸权在康德的美学著作中就有着典型的反映。康德在完成和之后,
就着手分析审美判断,为此,他写了,目的是以审美判断作为桥梁来沟通自然与自由的鸿沟。康德的审美判断研究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他将审美判断系于主体的心意状态。这样,审美判断就与一种特殊的主体审美标准相联系,即主体想像力与知解力的自由协调活动。这种个体主观的审美判断还具有共同的有效性,这就是审美的普遍可传达性原理。康德的用意在于表明,审美判断是知解力参与的自由活动具有普遍性,由于它是一种主观的普遍性因而不具有真理的特征。审美判断既无关功利又不涉及概念,谈不上真假是非,所以它是与道德和认识无关的。伽达默尔对康德美学的评价是双重的。一方面,他认为康德在美学中首先确立了审美意识的自主性,揭示了美学中的主体性精神,捍卫了美学的自律性,确立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尊严。但另一方面,康德的美学意义又很难被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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