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回家,闻父亲言,农村正尝试启动养老保险制度。而在此之前,早就听闻,推行新型农保制度是如何如何的必要。但是,与周围的邻居及从事农保制度的工作人员接触后,却又听到了另外一种声音:推行新型农保制度是如何如何的困难。这也就是说,一方面由于制度缺失等原因,客观上存在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强烈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某种原因,致使这种制度的推行存在重重困难。是农民支付不起养老保障金吗?不是的。养老保险市场本身是一个竞争性市场,需方(缺乏保障的农民)与供方(提供养老保险服务的公司)很多都彼此独立。按照主流经济学家的说法,在竞争性市场上,价格机制会引导资源实现合理的配置。保险公司提供的高水平与低水平的保障属于不同的商品,愿意并且能够支付较高保障金的人获得较高水平的保障,只能支付较低保障金的人获得较低水平的保障,而广大农民在这个竞争性市场上属于没有支付能力的人群,因此只能长期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政府为了普惠于民,改变广大农民的这一游离状态,主动加入到保险市场中来,形成了新农保市场。在新农保市场上,需方仍然为缺乏保障的农民,但供方却变成了政府,当然政府不是单纯的充当供方角色,最主要的是发挥其政府职能作用(对农保市场的进行调控-实行高额补贴),使得补贴后的支付价格(每位农民参投新农保支付保障金100元/年)是绝大部分农民能够支付得起的价格。
根据以上经济理论,新农保必须依托政府强有力的财政支持。现实情况也正如此,各级政府对新农保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非常强,农民只需投入少量资金(每人每年100元,平均每月约8.2元),就能获得晚年的生活保障(每人每月领取60元,随着补贴力度加大可能会更多。而一般一位老年农民的生活支出=食用油盐调料支出+非蔬菜类食物支出+少量电费支出,生活总支出为每60~100元,因此养老金基本可维持其生活支出)。简而言之,在政府的财政补贴下,农民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几乎所有农民都支付得起每年100元的保障金)购买超过其购买力的养老保险(理性分析认为新农保是农民的一种必需品)。依此理论分析,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广大农民应该会蜂拥而至,抢购新农保(积极投保)。但是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抢购现象并未出现,反而出现了抱怨之言,那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如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考察。养老保险的需求方(从理性分析认为存在该需求的一方),比如我邻居家,首先考虑的是有没有加入新农保的必要(尽管理性分析认为其存在该需求):“我家四口人,两个儿子在城里打工,公司已给他们投了养老保险,所以不需要再投新农保;而我们两口子也不指望那点养老保险,因为我们有两个儿子养老。”
这种说法是否有道理呢?的确有道理。我们认为邻居一家存在新农保需求是建立在“理性人”的假设之上的,即认为广大农民都是以最小成本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理性人”,却忽视了在我们广大农村有着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人们对这种“养儿防老”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这也或许是很多农民投资“非理性”的重要原因;同时我们也忽视了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外出务工人员,他们当中很多在务工单位已有养老保险,再投新农保就会出现重复投保,并且现在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对重复投保作出具体规定,对于制度不完善的新农保(重复投保是否可以重复领取养老金我们不知),大家当然不敢盲目投保。基于上述分析,新农保的推行在需方就遇到了很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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