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论文:高职教育发展中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近年来虽取得了极大的成就,但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形势,急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管理与扶持。政府可以从政策环境、提高高职吸引力、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加大对高职院校的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
近年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具体体现在:高等职业教育数量、办学规模迅猛增长,高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办学理念日益清晰,合作办学日具特色,职教集团建设成果显著等等。但透过所取得的成就,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高职院校对考生、家长的吸引力逐渐降低,高职院校的考生报考率、报到率逐渐降低,录取分数线也在逐年降低,生源素质也有逐年降低的趋势。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必然会影响到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因而,针对目前高职教育面临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加强宏观管理,以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政府制定政策法规,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的高职教育在其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断清晰,形成了新时期我国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优势。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高职教育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虽也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但还缺少宏观层面的法律约束及一些具体的操作性政策。众所周知,高职院校对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校企合作,然而目前在校企合作方面多数是学校主动、企业被动,甚至有不少企业是碍于情面不得不如此,也有的企业仅仅是考虑到能有机会到高职院校招聘人才才与学校合作,致使校企合作只有广度、没有深度。欲提高校企合作的深度就要保证相关政策法规的可行性和执行力,因而,加快完善发展政策与优化环境.已经成为高职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和迫切要求。政府应当根据我国高职教育和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可操作的、具体的制度保障,使高职院校能培养出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一)大力宣传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
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当地经济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利用各种场合、手段大力宣传高等职业教育,提高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改变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重学术、轻技艺,重理论、轻应用,重知识、轻能力的认识误区,营造适宜其发展的社会环境,推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各高等职业院校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全方位宣传自己,扩大影响。
(二)积极创造条件,适度发展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并最终建立包括本科以上层次的完整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提高高职院校办学层次
尽管社会对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人才的需求更多一些,但也需要一定量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因而适度发展一定的本科及以上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既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事实上,作为高等教育两大体系的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并不是完全分隔不可逾越的,两者只是教育类型的差别,而并无层次上的差别,应平行发展,而不是相互替代,并且两者之间是可以相互沟通、相互渗透、取长补短的。一方面,就整体而言,具有独立从事研究和设计能力的人才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才各有特长,是两种类型的人才,没有高低的区别。另一方面,建立包括本科以上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也可以纠正人们认为高等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观念,有利于缓减高中毕业生的升学压力,为考生架起进入高等学校的另一座桥梁。
目前我国的高等职业院校绝大部分为专科层次,缺少本科层次的职业院校,这一现象是造成高职院校报考率、报到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满足对高技能人才及更高层次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有必要提高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使我国的职业教育不但有中等层次、专科层次,又有本科层次,将来根据需要逐步向研究生层次延伸,使我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更趋完善、合理。建立“专业学士”学位制度,与“专业硕士”学位贯通,既是学生发展的诉求,更是经济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在此方面,世界上一些已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的职业教育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可循。在它们的职业教育体系中, 职业教育的学制日益多样化, 并有向高级阶段延伸的趋势。这样, 就满足了不同阶段学生升学与就业的需要, 适应了经济发展对各种规格人才的需要, 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普及与发展。例如, 亚洲新兴的工业化国家韩国, 其职业教育就有比较完备的体系, 其基本框架如下图所示:
从其结构来看, 韩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既有两年制的专科层次, 又有四年制的本科层次, 更有职业性的研究生教育。因此,要想切实提高高职院校的吸引力,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办学经验,采取提高职业教育办学层次的办法。
(三)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中国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官本位”社会,所以年轻人会倾向转到管理、顾问等岗位。确实,目前我国很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轻人感觉做技术没地位,而是更愿意去做项目经理、人力资源等管理工作。在他们眼里,如果工作了几年还在做技术,就是“混得不好”。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在2011年3月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新浪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6.6%的受访者表示想当领导,明确表示不想当领导的人只占4.8%;91.8%的受访者感觉年轻人普遍热衷当领导,80.2%的人觉得这是因为当领导会有更大权力和利益;39.5%的人认为专业强的人没有获得足够的经济回报,38.1%的人表示目前专业强的人未受到足够尊重。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高职院校在社会上吸引力不够强的原因,因而有必要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扩大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比例,对做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2]。如果能赋予专业技术人员更高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放弃自己的技术专长去挤行政序列了,相信高职教育的吸引力也会随之增强。
(四)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当前,高等职业院校对“双证书”制度的实施总的来说还是很不错的,不少高职院校内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学生也对“双证书”制度持积极态度,毕业时,多数学生既获得了学历证书,也获得了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然而在社会上,由于有些职业(工种) 还不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人控制的职业(工种),或是有些职业(工种) 虽属于,但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却有不持证也能上岗的现象,这一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学生对所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的认识,认为有证无证关系不大,长期以往将会有损于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因而,应深化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加大实行就业准人控制的职业(工种)范围,实施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凡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人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不按规定招收、录用职工的企业,给予严厉的惩罚。同时,还应在相关法规中规定,对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在工资待遇上应有所体现。
三、进一步改革高职院校的招生考试制度,落实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
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考虑:第一,在现有自主招生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规模。第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制度,一是仍实行现行的方法,即经入学考试,达到分数线的学生才能入学;二是注册入学,但注册入学的学生应具有所学专业的从业经历同时具有本行业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第三,建议将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开进行招生考试,以选拔适合不同教育类型的人才,同时也可避免现行招生制度给考生和家长造成高职教育为“末等教育”的尴尬局面。 在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上,应赋予高职院校在人事、招生、专业设置、学制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允许高职院校采用弹性学制、学分制,或采用“2+2”、“3+1”等灵活学制[3],即4年学习2个专业或前3年学习主修专业,后1年学习辅修专业,学生毕业时可发两个专科学历证书,具有两个专科学历证书的学生毕业后可享受本科生待遇,相信这一改革不单是提高了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更是可以极大的提高高职教育的吸引力。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高等职业院校的投入
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面向社会,面向生产的教育,要求学生具有相当强的动手能力,这就需要加大投入,增加实验、实训、实习的比例。目前,很多高等职业院校由于实训基地条件差、设备陈旧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技能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这也是目前一些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不被社会认可的原因之一。而我国目前的高职投资体制,国家实施的是低投入、高收费政策,高职教育并没有享受与普通高等教育相同的待遇。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经费大部分是自筹,少部分是由地方财政划拨,经费非常不固定,极大地影响了各高等职业院校的进一步发展。因而政府应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力度,按照生均经费不低于普通高等教育生均经费的原则,合理安排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并逐年增长。同时也应在金融、信贷、税收和基建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资,多渠道筹措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最大限度地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
五、进一步鼓励社会、行业和企业加强与高等职业院校的产学研合作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在开展“产学”结合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在产学研合作中的“研”方面却做的很不够,致使企业没有品尝到产学研合作教育带来的甜头,对产学研合作缺乏正确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深度。针对当前我国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的现状,政府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一定特色的、有利于推动产学研合作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社会、行业和企业加强与高等职业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如政府可通过设立“产学研合作基金”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学校进行产学研合作,调动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制定和实施“双师型”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4];同时,针对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提供一些科研合作项目供高职院校选择。此外,建议政府开辟校企合作科研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审批难度,以提高高职院校教师进行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卢双盈,李向东.职业教育学[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1998.69.
[2]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豫发[2010]15号)
[3]王建庄.河南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4]全国高职高专教育产学研结合经验交流会论文集[A]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5]吕建德.发展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思考[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4):126-128.
[6] 马树超,范唯,郭扬.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若干政策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11,(21):7-12.
[7]张书义.关于加快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思考[J].天中学刊,2011,(3):116-118.
[8]习谏.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9]吴万敏,李德.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深度发展的对策思考[J].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