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艺美学引起了人们浓厚的兴趣,雍贻信、盖光同志的'由华龄出版社出版了,在为数实在不多的文艺美学专著中,颇具特色.
首先值得充分肯定的是,来贻信、盖光两同志自觉坚持文艺美学的正礁研究方向.
文学艺术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反映客观的社会存在并体现人对世界之实践~精神约把握、文学艺术就其内容、职能和发展来说,是社会性的,它把审美价值跟审美之外的价值,诸如认识价值,道德价值,生活实践价值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因为文学艺术是一种社会现象,所以对它的研究必须从社会生活的发展不叫典制入手。
文学艺术的起源、历史发展、精神内容和职能作用,都决定于它在社会生活和机制中的地位,决定于它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人类的文学艺术活动,必然要受着历史的、现实与具体的社会关系的规定和制约。
因此,文学艺术与社会生活的辩证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美学与文艺学的理论基石。在人们借以意识到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意识形态的形式中,文学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人们以"实践一精神"的态度把握世界的结果,主要是从审美的角度把握现实,是某种社会审美意识的集中体现,这是它的重要的本质特性。
在对文学艺术的研究中,紧紧把握它的社会意识形态性质,又把握它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m特殊性,是至关重要的。
架贻信、盖光同志认为,"从审美的角度探讨文学艺术的审美本质和规律",其基本方向是正确的。"因为文学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审美无疑是方的重要特性。"同时他们还认识到,"艺术地掌握世界虽然贯穿和体现着军美活动,但艺术地掌握世界并不完全等同于审美地掌握世界。
艺术作为人类的一种自觉的社会活动,要比带有很大自发性、非目的性的审美活动复杂的多,也深刻得多。
人类艺术地掌握世界,可以说是以人的审美活动为基础,把人类审美活动的全部成果进行扬弃、改造、整理、升华,并根据不同历史时代的社会需要,有目的的进行地二种创造性活动。"(前言)基于上述认识,他们在中,既有对文学艺木活动的动态的历时性的考察,诸如对不同历史形态艺术双重主客体结构、文艺创作的动态构成等的考察,也有对文学艺术活动相对静止的、共时性结构的分析,诸如对文艺双重主客体结构、对文艺的本质,对艺术欣赏和批评活动的分析。
研究文学艺术要面对的关键问题是,客观世界(包括客观的现实社会生活)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有其发展的规律性,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人们的精神心灵世界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它常常是自调节、自组织、自发展的。
文学艺术它作为客观现实的反映,现实生活是文学艺术的唯一源泉,离开文学艺术对现实生的反映,就无法界定其社会的本质属性;同时,它又是人们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是主体一种非常享24自由的洲造,而且正是这种自由的表现和创造,创造了美的对象,使人得到审美感受。
但客体系统和主体系统是如何现实地发生联系的?它的中介环节或曰中介系统是什么?
应该说它既是主体对客体反映的过程,又是主体充分发挥精神心灵的主观能动性,对客观世界进行有目的的积极改造的实践过稗,人类正是从对于必炸的把握和根据必然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中获取自由的。而且,在主客体已现实形成的关系中,主体几平可说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其包括最隐秘意气的任何行为都有某种客观必然性,就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客体变成了主体把握中的世界。
在审美.与文学艺术活动中,这种表现就更加复杂。文学艺术作为人类的一种特殊社会实践活动,它既不同于科学求真的认识活动,又不同于意在求善的社会沦理活动,而是主体之深沉理性与近乎本能的自由情感于审美实践活动中的统一。
奴是社会的与历史的人,在现实与具体的文学艺术实践活动中的自我实现、自我创造的自由活动。
在这种自由活动中,不仅主客体之间几乎达到情景(境)交融、物我统一,而且主体自身的精神心理建构也有机化为统一的性格,他作为社会化了的个性,以其一切审美感官和思维悟性,在主客体现实形成的具体关系中,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即一种生气贯注的完整的人的方式,去全身心地拥抱现实生活,在此基础上,其心灵中将内在地形成意蕴丰富深沉而又鲜明绚丽的审美意象,进而再付诸自由的艺术传达。
架贻信、盖光同志经长期的思考探寻后认为,文学艺术以"实践一精神"的方式掌握世界,这突出强调了它的反映性和精神创造性。因此,他们提出,文学艺术是以审美为中介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和创造(也包括欣赏者的审美反映和创造),是文艺主客体具体关系的存在方式,双重主客体的组合。
一书更侧重于从共时性的角度展开论述,紧紧围绕着文学艺术是文艺主客体具体关系的存在方式,是双重主客体的不同组合这一总的论点,较为深人地分析了文学艺术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以及艺术创造、艺术欣赏、艺术批评等活动的茉学特征。所谓双重主客体,是中特别重要的范畴。
作者认为,与文艺本体发生对象性关系的现实生活构成文艺反映的对象,这即是文艺的"第一客体",它是文艺的本体却不是文艺本身,文艺是通过客体(第一客体)主体化和主体的对象化建构起来的一种精神客体,即"第二客体"。文艺之所以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就因为作为精神现象的"第二客体"本质上是对客体(第一客体)的反映和少你自身创造的统一。
在此关系中,文艺主体自身也双重化,统一的主体实际上分为表现主体和内观主体。表现主体是指情感想象造型的主体,内观主体是指对表现主体进行控制和协调的理住主体,文艺主体就是通过双重主体的活动去t反映"第一客体"和创造"第二客体"的。
基于这种双重主客体的见解,形成了的基本构架,使偏重从共时性角度展开的论述,融会了动态的历时性的丰富内容。架贻信、盖光两同志用乌克岂指出的科学研究方法去探讨文艺美学问题是非常努力认真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的运用,并未达到十分自由的境界。
中常常表现出过分自觉导致的缺乏自由,甚至有些地方带有更多的抽象思辩色彩,再加上语言的表达有晦涩之感,这在一定程度上既影响了他们思想见地的自由表达,也影响到读者对论著的深八理解与准确把握.当然,这一切绝没有从根本上影响的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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