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作为人民对人民公仆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公仆最基本的义务。允许中国适度腐败,看似遵循适度原则的有理言论,实际是为腐败开脱责任的无耻行为。量变引起质变,只有杜绝腐败,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官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是基本要求。所以,杜绝腐败,既是对自己自身的要求,也是对人民负责的要求。中国要发展,民族要振兴,决不允许适度腐败,反而是全心全意杜绝腐败。只有铲除腐败,才能促使中国更好更快发展。
用一棵树来形容更容易一点——有一棵大树,树根里蛀满了虫,看起来枝强叶茂,而是要真的大风大雨一到必断无疑。虫子是内在敌人,被腐蚀的地方是自己,大风是外敌,被刮到了是必然的结果。党的腐败使党失去了威信,官员的腐败失去的是人民的信任,教育的腐败失去的是希望,医疗的腐败章显着道德的沦丧。法院的腐败正义的泯灭,心灵的腐败是人情冷漠顽疾。腐败是一切终结的开始,也是一切美好的终极病毒。目前,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腐败自古有之,经济改革后开始泛滥的,但腐败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而是政治体制改革相对经济体制改革滞后了,管理出现了漏洞,才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有专家认为从阶级斗争为纲转到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中国的第一次转型,当下从经济建设为主转为制度建设这样一个方向,是中国的第二次转型,这是反腐败之希望根本所在。
腐败之表现
1.吏治腐败是一切腐败的根源;
2.司法腐败是最恶劣的腐败;
3.军队腐败是最危险的腐败;
4.职务消费是合法的腐败;
5.数字造假是最官样的腐败;
6.圈地污染是天大的腐败;
7.教育腐败是影响最深的腐败;
8.渎职犯罪是案值损失最大的腐败;
9.权色交易是最下流的腐败;
10.以礼代贿是最讲究的腐败 ;
11.权钱交易是最普遍的腐败;
12.新闻腐败是最文明人的腐败;
13.假球假唱是最令人伤心的腐败;
14.学术腐败是最可耻的腐败;
15.金融腐败是技术含量最高的腐败;
16.收藏娱乐是优雅的腐败 ;
17.会计假帐是内行人的腐败;
18.医疗腐败是全民痛恨的腐败;
19.假酒假药是最伤人体的腐败;
20.权利滥用是涉及人最多的腐败 。
反腐败谁之责
股海孤舟在新浪杂谈《旗帜鲜明地反对小女孩反腐败》一帖的论点摘要:“一.公民不具有反腐的主体资格。二、注意:法律不保障你的“控告、检举权”。 三、腐败,是一个纯粹的政治术语,它不仅仅是腐败者个人的问题,还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有关。 “小女孩”及其支持者们的网上反腐创意——弊大于利。与国无利,与法无据,应当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 股海孤舟广证博引,无非是让老百姓莫谈国事,可他又说腐败还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有关,这就矛盾了!腐败与社会有关,也就是说腐败与老百姓有关 ,怎能不让老百姓参与呢?
其实不仅股海孤舟,一些专家学者也认为反腐倡廉是官方行为,如胡鞍钢说过国际上对腐败的通行定义是;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一个更为广泛的定义是:腐败是通过关系有意识地不遵从规定,而从中为个人或相关的个体谋取利益的行为。按此定义,渎职、玩忽职守就不是腐败了。腐败概念同国际惯例一接轨,人们眼中的好多腐败现象都不是腐败了,腐败没那么严重了!
贪欲,人之本性。好比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是腐败产生的内因。法律体系的缺陷和运作中的疏漏导致制度、组织、机构、措施等混乱、黑暗,就好比阳光和水,是腐败产生的外因。反腐败涉及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反腐败人人有责,反腐败联盟成立意义重大。
反腐败的对策
反腐败难,其一在人之本性是腐败产生的内因。腐败之味甘美,人人之欲腐败,只是机会不等。腐败意识已经深入人们的思想深处,弥漫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你反对腐败,并不意味着你摒弃腐败,只是因为你没有从腐败中获得利益,如果你走到了领导岗位,也同样难免不去腐败。这是腐败危害社会的另一个严重后果,“前腐后继”,越反越腐,甚至有人断言“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造成社会道德价值标准的瓦解。其二难监督,监督者自身腐败,舆论腐败,腐败者腐败技术提高。其三腐败力量大, 腐败现象已涉及我们社会的各个角落,各个层面、各个行业的既得利益团伙又互相勾结,形成了一个腐败生态链,反腐败易遭报复。
然而腐败不反,党之何在,国之何安,民之何生?防止腐败在制度建设,有效的防止腐败在于减少腐败的机会。反腐败一要顺民心,打人民战争;二要用重典,当年刘青山、张子善的两条命换来二十年的廉政;三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对策是:
1、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腐败是从权力者思想腐败开始的。腐败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堕落,克服腐败现象必须狠抓思想教育。这是从内因入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从主观因素上根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2、健全法律体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也有利于保护党员干部。 在法制反腐败的基础上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公务活动中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使依法行政成为政府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准则和要求。
3、依法治理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用宪制代替一把手专制。《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以约束权力、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