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长征 单位: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
基础图案是从图案理论研究的角度划分出来的,它以研究图案的形式美、造型、构成、施色、制作技法的一般规律为主旨,不受生产条件的严格制约。基础图案不仅是艺术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艺术设计的基础,是设计者入门时必须掌握的一门课程。
一、形成整体的图案设计思路
基础图案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通过一系列以各种物象为对象的装饰造型训练,形成整体的图案设计的基本思路,从平面构成的练习中获得对图案变化的规律性认识和对形式原理的理解,然后对自然的实体进行观察、感受和想象,通过设计使之从自然形态转化为图案形态,并通过这个过程得到新的启示,进而巩固、提高对图案变化规律的认识及对形式原理的理解。图案教学训练就是这样在循环向前的过程中展开的。对于学生来说,设计几张好的图案并不是最终目的,重要的是形成积极而有秩序的设计思路,提高图案造型的能力。图案设计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视觉感受、想象和平面构成的形式法则。前者是“感”的显现,后者是“理”的实用,二者是认识和创造图案形态的各具特质的基础。在图案训练过程中,教师从一开始就必须强调“感”与“理”的结合,对自然原型的感受和想象是在对图案设计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是理性思维通过感觉器官的直觉化观察和自身的感情实现的,取决于我们已然获得的理性知识。也就是说,在“感”的过程中要有“理”的参与和指导,“理”必须通过“感”得以活用和深化。“感”与“理”的反复交错可以说是图案训练的灵魂所在,它们组成图案设计探索中的多种思维构架,这个构架本身又是经过一系列的探究形成的。
二、平面构成在基础图案中的应用
在图案基础训练中,首先涉及的是形成图案的基本元素,如点、线、面、体、色彩和肌理等。在图案的组织中,所有这些元素并非孤立地出现,而是被统一在某一特定的关系内,所有的元素都是在被制约的条件下出现的。因此,学生就要对形态构成的基本元素的性质、造型规律及构成方法有所认识和理解。平面构成课的设置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较系统的解决。平面构成并不以表现具体物象为特征,而是以反映自然物象运动变化的规律为特点。通过对基本形态——点、线、面构成的基本形象的研究,学生学习造型规律和构成方法,探索和发现各种造型语言,并以此开发创造和构想的智能,以达到训练有秩序、开放性的思维的目的。对于初学图案者来说,平面构成课无疑是必要的。在实际教学中,这种平面构成课与图案练习的脱节造成了“感”与“理”的脱节,给学生思路带来很大的混乱。笔者认为,在平面构成训练中对于造型基本要素的视觉特征变化规律的深入研究,将培养学生对于形态的直觉反应和洞察的敏感性,使学生获得一种“被训练过”的眼光,学生用这种眼光观察自然,就能够透过自然的复杂表象获得纯粹的图案形态方面的启示,这样情感和想象也将从这种启示中生发出来。例如,通过平面构成的训练获得对于“线”的认识:“线”具有方向感,富于变化,对动、静的表现力最强。垂直线具有严肃、强直、向上、急落等视觉特征;水平线具有静穆、宽广、稳定的视觉特征;曲线具有律动、光滑、有弹性的视觉特征;曲折线则有不安、跳跃的视觉特征。同时,线条随着细、粗、重、徐、疾的变化又各异其趣。带着这些自觉的思想进入对自然实体的观察之中,我们会发现,眼前一切具有线的视觉特征的自然物象(或它的局部)都以线的纯粹形态的价值打动着我们,这样我们就能从万千的复杂表象中迅速感受到这些“线”的情感特征并由此展开想象。
三、自然原型的图案变化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从对自然原型的感受和想象阶段进入图像变化的阶段,这又涉及对图形原理的理解和处理的范畴。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自然原型进行各种处理,诸如分割、聚焦、对称、平衡、韵律、对比、错位、渐变、放大、剖面等。探研的思路随着不同的处理方法逐步展开,在观察中发现、寻求形象,就可以获得无数种带有原型某种特质的新型,这些新型又为进一步探研提供了新的起点。而这些不同形式的处理应该怎样进行呢?例如,用分割的方法处理原型,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进行分割,这就需要我们在分割这一层次上进行探索。这类基本训练的反复进行能逐步提高学生设计图案的能力。从上面提出的这个图案训练过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对原型的处理一方面与构成方法有关,一方面与参与变化的构成元素有关。在实际应用中,有下面几个要求:第一,正如上面所提到的,对于原型的处理必须将对于原型的观察和感觉作为基础。从理论上讲,原型具有接受各种形式处理的可能,但对于特定的某一原型,应该只具有一种或几种最佳的处理形式。设计者自身对原型的变化倾向有着自己的判断,对原型所应该接受的最佳处理形式作出估量,关键要有所“感”。这种“感”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计者对原型所具有的变化倾向的了解,即原型为变化所提供的形态本身的契机;二是设计者在观察中的自身感情及其对原型情调的理解。这两方面都对处理形式的选择、“理”的实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限定。第二,图案设计的变化体现了设计者对于形式原理的理解程度。“调和”“对比”“均衡”“韵律与节奏”等,这些都是贯穿图案设计过程的高层次的“理”,学生应该在图案训练的实践中自觉地运用这些形式原理,并在运用中不断加深对形式原理的理解,以指导进一步的实践。第三,我们不能忽视这样的实际情况:设计上的收获往往得益于意外的视觉效果。这就提出了另一个关键:打开纸,动手画,在可感可视的视觉变化过程中发现和探索。一切变化都应在对视觉效果的密切注视之下进行。视觉艺术正是以“做”的形式在可感可视的情况下被探求创造的,我们应力图在对视觉效果的实际观察中展开对“理”的分析和运用“、感”的洞悉和想象。
四、达到理想教学效果的两个方面
为了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教师应着重对学生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练习:1.同一种原型,多种处理形式教师应引导学生对图案设计的形式处理进行多方位的探研,形成对原型变化倾向的敏感和多种反应能力,并从多种处理形式的实际对比中,摸索设计变化的规律性,把握各种形式语言对于情感的反映,积累图案设计经验。2.同一原型或不同原型,同一处理形式的不同变化学生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探究,以及“感”与“理”的互相促进,渐渐形成有秩序的、清晰的设计思路,自觉地探研富有新意的图案设计,而不只求助于虚无缥缈的“灵感”。这样学生在传统图案和外来流派错综复杂的艺术现象面前,能以清醒的头脑、敏锐的鉴别分析能力,借鉴和吸收自己所需要的知识。因此,在分析学生作业时,教师不能着眼于一两张图案设计作品的效果,而应综观这些作业反映出来的设计思路,以及对于形式变化再现上的敏感,从而对学生设计的实际能力有个总的估量。如果说通过这些定向的图案设计的基础训练,试图让学生从比较狭隘的、自发的图案设计思路中走出来,进行多样化的探讨,是有秩序的思路对于杂乱思维的否定,是自觉的设计思维对于自发的变化处理的否定,那么学生在图案设计的探研中,乃至今后的设计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体现其各自修养、气质等的个性倾向,将是否定之否定。当然,这两次否定,尤其是第二次否定远非一朝一夕所能实现的,对于这个目标,教师应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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