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博弈博弈指行动双方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程度,对另一方的行动做出反应,相应选择自己的行动,通过博弈,双方追求达到一种帕雷托最优的纳什均衡状态.
前面已经指出,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会计准则不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不同准则声称不同信息,影响到不同的会计主体利益,博弈各方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进行博弈,例如: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由于掌握了制定权,利用裁判权让其他利益者为制定者所代表的集团服务;对准则使用者而言,如投资者和债权人,希望信息供方充分披露会计信息,增强可信性和可比性,以利于决策的同时,降低准则制定的摊销成本;对于会计信息审计者,则希望会计选择自由度不要太大,以降低审计成本.显然各方都不可能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他们通过合作性博弈,权衡之间的利益关系,以达到相关主体的利益均衡.
政治博弈追求利益最大化市准则制定中博弈的内在动因.其次,准则制定过程还是政治势力博弈的过程.经济和政治是难以区分的概念,经济人为实现自身利益,往往会利用政治手段.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政治行为是经济后果的直接延伸.政府及其他权力机构、政治势力通过干预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强权博弈,强制通过、执行会计准则,以实现其自身目标.
中西方制定过程的比较西方(以美国为例)由于其市场经济较为发达,资本社会化和私有化程度较高,会计准则通过会计报表直接影响众多相关者财富,因此会计准则是由民间负责组建和制定的.其公允性会计准则的制定体现了各方利益集团与政治势力积极参与,是一个较充分的博弈过程,会计准则较好地体现出相关、可靠、公允和中立要求,会计信息公开、透明.当然博弈相对强制力可能更加耗时耗力,浪费资源.我国会计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统一制定,利益驱动不足,表现出博弈动因不强,机制不健全的特点.
由于我国是公有制国家,国有企业在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而实际上,国有大股东常常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利益最终承受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具体个人,国企高层管理人员薪金与企业也即直接挂钩较少,缺乏游说会计准则制定的利益动机,相反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暴利,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准则经济后果大打折扣.
从机制上看,我国准则制定人员代表性不足,政府官员仅是政府及国有资本所有者利益代表,非国有主体代表的缺少使得他们的利益在准则中难以体现,也即只存在一方强势集团,而不是多方,准则表现出政府的一种制度安排,往往未尽博弈,这与现实生活中的权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多种经济发展形势是不相适应的,其公允、充分、相关性大打折扣.
此外,业务部门未参与到实际准则制定中,从征求意见阶段看表现出不公开、不透明.有关内容文件在颁布以前不会公布,且准则未考虑实际可能影响的相关方利益,未得到职业界普遍认可,颁布准则初衷与实际效果相差甚远,社会对此反响不大,利益受损人无法通过介入程序维护自己利益,甚至可能以违法方式达到目的,准则协调与配置资源目的未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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