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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论文范文:哲学论文范文-逻辑学论文:践言冲突方法与哲学范式的重新奠基
哲学论文范文-逻辑学论文:践言冲突方法与哲学范式的重新奠基
| 文章出自:论文格式网 | 编辑:论文写作 | 点击: | 2012-04-05 01: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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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言争执作为一种奇特的哲学论辩方式,在20世纪语用学转向之后受到普及关注。欣提卡以履言争执方式深切剖析了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使其论证成为哲学史研究中的范例;阿佩尔将其纳入自己的先验语用学框架,哈贝马斯则将其引入形式语用学理论,使之成为相当有用的论辩火器;在《逻辑哲学论》中陷入履言争执的维特根斯坦,在后期则走出了这一陷阱,并运用履言争执方式治疗哲学的疾病,使之成为普及的哲学方式。经过过程对履言争执的内在及其典型案例的剖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方式在驳倒极审察对主义、嫌疑主义中施展了关键性浸染,从而为哲学范式的从头奠基供给了方式上的撑持。

  关键词  履言争执 欣提卡 阿佩尔 哈贝马斯 维特根斯坦

  揭示哲学论证背后隐含的有用预设,是哲学剖析的主要手法。某些范例的哲学论证蕴含着结论与有用预设之间的争执,一种出格的方式可以揭示这种争执,从而驳倒这些论证。这种方式就是“履言争执”(Performative Contradiction)方式,在驳倒极审察对主义、褒贬理性主义和嫌疑主义的哲学论辩中,它施展了关键性的浸染。20世纪剖析哲学的措辞哲学履历了两次焦点转换,形成了两个硕果累累的主撒布统:一个是以语形学、语义学剖析为焦点的弗雷格传统,另一个是由后期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所指导的语用学转向。跟着第二次措辞转向日益深切,不凡是阿佩尔和哈贝马斯理论影响力的扩大,履言争执已受到普及关注;但作为一种哲学论辩方式,其脉络和特征并没有获得完整的考查。本文拟周全梳理这一概念的翻译、这一方式的内在及其典型案例,并挖掘这一独具特色的哲学论辩方式的普及意义。

  一、履言争执概念的内在、局限与翻译
  Performative Contradiction的中译名首要出此刻哈贝马斯著作的中译本中,而且相当繁多。[①]不外,就它作为哲学方式而言,我们必需从它的理论语境出发来大白,以期获得更适合的译名。在许多甚至是大部门措辞学家那里,把措辞学(甚至符号学)分袂为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的三分法仿佛是不移至理的。其中,语形学和语义学居于焦点,关注人类理性和认知手法的领域,而语用学则处于边缘,关注主不雅观的、情绪的、交往的和伦理的领域。不外,跟着言语行为理论和语用学的成长,Performative(以下简称PE)这一概念就超出了纯挚语形学和语义学的领域,而进入了以措辞运用与言语不异为焦点的更普遍的措辞学-哲学剖析傍边。

  在奥斯汀的早期用法中,PE是与constative相对而言的。[②]按照塞尔的归纳综合,PE是步履,如做出承诺或发出饬令;constative是言说,如做出陈述或给出描摹。[③]沈家煊译《现代措辞学辞书》将名词constative译为“陈叙”,而PE被译为“施行”。[④]响应的,施行语用学(performative pragmatics)最近也功效斐然。[⑤]由此看来,在言语行为理论以及语用学中,“施行”这个译名自无欠妥。然则,我们面临的题目问题现实上要复杂地多。奥斯汀虽然在1955年的哈佛演讲中首次提出关于PE话段(utterance)的脑子,但他最终抛却了竖立一套PE理论的设法,而代之以日常的言语行为理论,因为任何话段本色上都是PE。[⑥]他的学生塞尔则将言语行为理论发扬光大,但他又深感在最近的措辞哲学中,PE被大大地搅浑和误用了,便吸收了奥斯汀的教育,感受PE和陈叙的区分、晓畅的PE和隐含的PE的区分都是无效的,理当区分的是performance(施行)和PE。与其意向性理论相关,他把PE限制在异常有限的言语行为类别中,即经过过程PE动词或其他PE表达式来施行的言语行为——现实上属于宣告语(declaration)一类。在塞尔严厉限制了PE之后,生怕第一人称话段如“我在脑子”就算不上 PE话段了,而在我们后背要剖析的欣提卡等人看来,正好相反。

  这也是阿佩尔-哈贝马斯与塞尔正面争执的表层符号:前者在较为宽泛的言语行为理论上运用PE,尔后者则要严厉限制其范例。更深层的分例如在于,塞尔感受理当把意向性概念视为源始形式,而言语行为及其社会建制乃是这种源始形式的社会性成长,措辞大厦奠基在前措辞的意向性所具有的生物学的源始形式之上[⑦];哈贝马斯则感受这种还原论要把措辞理论奠基于心智哲学,以因果模式来剖析沟畅达为,但这是成题目问题的[⑧]。他考虑的是措辞交往的有用性要乞降若何杀青共识,而不是意向性,他主张的是凭据交往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竖立普及语用学。是以,他们离别按照意向性和主体间性这两条分歧志路分道扬镳了,PE在他们那里可谓同出而异流。阿佩尔-哈贝马斯的偏向是把言语行为理论纳入自己的理论,借用performative contradiction这一有力的火器在第一哲学、道德哲学和现代性题目问题上成立自己的主张。

  基于PE这个概念在语境上的复杂性,也基于performative contradiction这一方式在哲学上的奇特征,笔者倡议将其与措辞学理论中的“施行”译法区别开来,而行使“履言争执”或“履言矛盾”来翻译这一术语,既凸起“言”,更强调“行”(践行)。[⑨]

  一旦我们不只仅在言语行为理论中大白“performative”一词,一旦我们把目光投向哲学史,履言争执的影子就络续透露表现出来。例如,在《形而上学》第4卷(1005b35-1006a28)和第11卷(1062a),亚里士多德就行使了近似于履言争执的方式为不矛盾律辩护。不矛盾律的正面证实是不概略的(因为至少任何一定性证实都预设了不矛盾律),只能从后头证实其不能否认,这不是证实,而是驳倒,而且是让否决者自我驳倒。归纳综合地说,若是否决不矛盾律的人要(在脑子中)完成其言语行为,践行其言语,因为这就是对不矛盾律的否认,故其言语及所断言的器械都是不确定的(既是又不是),是以其言语行为自身就驳倒了自身,是为履言争执。按照这一思绪,“扯谎者悖论”、“剪发师悖论”、语句“实足真理都是相对的”仿佛既可以进行语义学剖析,也可以在言语行为理论中以履言争执方式来剖析。甚至康德在《纯粹理性褒贬》中对休谟嫌疑论的驳倒也有所显示。不外,它们并不典型,履言争执方式的典型是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这一著名论证,揭示这一点的是欣提卡。

  二、履言争执方式在哲学史研究中的范例运用
  欣提卡的论文“我思故我在:推理照样履言”(1962)、“我思故我在:既是推理亦是履言”(1963)和“我思故谁在?”(1996)[⑩],配合拓荒出一个颇有但愿的新视角:作为典型的言语行为,“我思故我在”是对“我在”这个句子的履言性的自我确证。

  欣提卡首先切入的题目问题是:将笛卡尔与提出近似论证的前人(如奥古斯丁、阿奎那、康帕内拉)区别开来的题目问题是什么?既然笛卡尔再三澄清“我思故我在”不是三段论推理(而是直不雅观),既然“我思”这个词是弗成或缺的,却又不只仅是推出“我在”这一结论的前提,那么,“我思”和“我在”之间原形是何种逻辑相干?[11]若是作为逻辑推理来大白,那么何种逻辑准许从脑子推出存在呢?凡是的谓词演算系统、量词理论基本与此无关。欣提卡指出,它们现实上奠基于存在性预设,即它们在分歧水平上都黑暗假定:我们要处置责罚的实足单数词项现实上都指涉某种现实存在的个体。[12]由此,欣提卡进一步提出了存在性矛盾这一术语,并给出了形式化的界说。存在性矛盾所陈述的矛盾(谬妄性)在必然意义上具有践行特征,即该陈述依靠于某种“践行”——某人说出一个句子或用其他体式格局做出论断的行为,而并不只取决于用于表达目的的手法(即被说出的句子)。这个句子自己可所以正确的,但某人说出这个句子并做出断言的体式格局却是偶然义的。[13]例如,若是最近某一天,我在早报上读到“戴高乐不在了”,我会晓畅说的是什么。然则,若是戴高乐本人说出了这些词,那么任何熟悉他的人都邑百思不解;除非把它们看成隐喻,才气正确大白。

  于是,当我们从“公共的”第三人称陈述转向“私人的”第一人称陈述时,就会发现“我不存在”这样的句子显然具有存在性矛盾,是以“我存在”就能够在存在性上自我确证,而“我思故我在”不外是表达这一洞见的一种概略体式格局,现实上笛卡尔本人也曾说“我存在”在直不雅观上是自明的。惟有把“我思故我在”大白为精神上的履言话段,才气把握它作为推理的逻辑相干,即从“我思”到“我在”不是早年提到结论的推理,毋宁说是从过程到效果,从光源到亮光。“我思”在这里的浸染就是表达笛卡尔这一洞见的履言特征,它指涉脑子行为这一履言运动,而“我在”恰是经过过程这一行为才可以说是确证自身的。由此,无论是“我不存在”照样“我嫌疑实足”、“我不在脑子任何器械”,这些句子都在存在意义上自己否证了自己。

  是以,笛卡尔名言的说服力和欣提卡诠释的特色在于两个亲切相关的方面:(1)当某人说“我存在”时,他的言语行为具有自我确证的特征,这显示为一连串的事实:说或想“我在”在存在意义上是自我确证的;这本色上等同于:说或想“我不存在”、“我思但我不存在”在存在意义上是自我驳倒的。[14](2)“我”能够形成关于心灵的语句,这与“我”在从事脑子行为(我思)是一回事;这一行为就担保了它作为履言行为的自身存在,恰是经过过程脑子行为自己,经过过程“我思”自己切实其实定性,这一履言行为揭示出脑子行为所预设的诸前提。[15]可以说,在大量关于“我思故我在”的有用性的治理方案中,欣提卡将存在性矛盾与履言行为的大白体式格局融为一体,缔造了出独具特色的诠释体式格局:履言争执。

  不外,欣提卡虽然认可他的这一方式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相关,但感受该理论有趣但不主要,其中的施行理论也无法涵盖他的履言争执方式(例如,施行理论依靠于内在行为与外在行为的类比,但笛卡尔的“我思”却毫不能用“我走路”来替代和类比)。而且,欣提卡并不想把这一方式扩展到对“我思故我在”的诠释之外。不外,有些受他启发的哲学家却不想就此止步,不只以履言争执方式来考查“我思故我在”的论证,以期揭示西方哲学中某些已成为范式的预设,而且试图将这一方式进一步扩展为涉及哲学根柢根底、道德原则的论证方式。这就是阿佩尔和哈贝马斯的工作。

  三、履言争执方式与第一哲学的从头建构
  阿佩尔对欣提卡的上述论证极为浏览,不只因为欣提卡确实给出了运用履言争执方式进行哲学论证的辉煌类型,更因为该方式对于阿佩尔整个哲学纲要的成立至关主要。正因如斯,阿佩尔反而不写意欣提卡的“保守性”,而要把履言诠释视为20世纪措辞哲学的新范例,并运用到对整个西方哲学传统的反思和第一哲学之根柢根底的建构傍边。

  阿佩尔的哲学配景可谓博而杂。我们可以用一个正方形来形象地描绘:阿佩尔居于正方形的中央,一条对角线的两头离别是康德的先验哲学和皮尔士、莫里斯的符号学-语用学,另一条对角线的两头离别是维特根斯坦哲学和欧陆措辞哲学-注释学(从洪堡到伽达默尔),这些是他的首要脑子成本。他简练明快地分袂了第一哲学传统的三个范式:存在论形而上学、意识哲学和措辞哲学。但这三个范式都无法真正成为作为哲学根柢根底的第一哲学,除非对它们进行先验语用学的革新:从个体(自我)意识走向先于个体的措辞;从对措辞的抽象地形式化研究走向言语行为理论;从措辞学领域内的言语行为理论走向基于交往配合体和履言-命题双重诠释结构的先验语用学。[16]在这一系列的革新中,履言争执方式施展着关键浸染,不凡体此刻他与褒贬理性主义者(波普尔、巴特雷和阿尔伯特)的论争傍边。

  阿尔伯特感受,在褒贬理性看来,实足论断都需要辩护,是以实足前提基本上都是可嫌疑的,而任何试图在莱布尼茨的足够情由律意义上奠基哲学根柢根底的论断都弗成避免地导致三难选择的逆境(trilemma):无限退却、逻辑轮回、尽情悬置足够情由律;对确定性自己的追求也毫无价钱,因为确定性老是可以凭据需要来缔造。正确的立场是波普尔的可错论原则和褒贬性磨练方式,即便在道德领域也不破例。[17]

  对于阿尔伯特“泛褒贬理性”(pan-critical reason)的许多方面,阿佩尔其实深表赞许,究竟?结果正因为如斯,哲学的传统范式才需要从头革新,哲学根柢根底才需要从头奠基。然则,阿佩尔的诘责是:题目问题的根源何在?泛褒贬理性的凭据何在?阿佩尔回应道:任何哲学奠基面临的所谓三难推理逆境,在逻辑上只是源自正义化的命题系统的句子(即对所谓形式措辞的语形学-语义学结构);惟有从论辩性的措辞用法的语用学维度中、从感知着的、从事着论辩的主体的具体情境中、从生涯全国中抽象出来,这样的逻辑发源才是概略的;而这样的抽象,在阿佩尔看来,是不正当的,犯了抽象性纰谬。我们的措辞不雅观理当从头奠基,常识论证据也理当被大白为基于措辞游戏或生涯全国的常识、措辞用法和运动交叉在一路的履言-命题双重结构。可错论也是如斯,与三难推理逆境一样,现实上预设了先验语用学的框架:各类概略的辩护与各类概略的褒贬性论证,都经过过程诉诸“范例性”证据而彼此对应;论辩游戏框架中的嫌疑和褒贬也老是预设了辩护。[18]

  那么,阿佩尔所谓哲学论辩的措辞游戏中特定的、弗成嫌疑的范例性证据原形是什么?先验语用学的论证系统以非演绎的体式格局为哲学供给了根柢根底,因为其范例性证据属于这样的范例:(1)履言性内容:若是试图经过过程褒贬来对它提出质疑,就会陷入履言性的自相矛盾;(2)命题性内容:若是以演绎的体式格局为之辩护,就会预设了这种证据,从而犯了预期情由的逻辑错误(petitio principii)。或用哈贝马斯的形式化归纳综合:“当断言性言语行为k (p)依靠于非有时性的预设,且该预设的命题内容与被断言的命题p相争执或矛盾的时刻,履言争执就发生了。”[19]只有知足了这两条尺度,才算是先验语用学的、因而也是哲学根柢根底的范例性证据。基于上述两条尺度,阿佩尔指出,哲学论证的生物化攸关的要素就是先验的措辞游戏,在这种游戏傍边,必定要预设某些逻辑划定礼貌和真实全国的存在,预设理想性交往的先验语用学的划定礼貌或范例。因为人是“有理性的人”,具有交往手法,并成功地社会化了,必定要让自己认同于理想的交往配合体,也会弗成避免地接管先验语用学意义上的交往划定礼貌,视之为与伦理相关的范例。于是,阿佩尔的范例性证据必定包含理想的措辞交往配合体及其先验划定礼貌。这种配合体可以基于生涯形式而履历性地描摹和注释,但其弗成回嘴性只能经过过程履言争执方式来辩护,于是因其非履历性、非推理性而具有先验性,因其先验性而具有普及性,因其理想性而具有反事实的特征,从而能够成为真正哲学意义上的根柢根底。一旦这个根柢根底得以成立,哲学自己也就像黑格尔对笛卡尔的称道那样,经由长久的海上漂流,终于找到了陆地——由社会性-措辞性的主体形成的交往配合体而非仅具自我意识的个体,主体间的对话伦理而非个体伦理;措辞交往(先验地)先于演绎推理,主体间性先于自我意识,言语行为先于伶仃沉思。于是,哲学便能从意识哲学转型为措辞哲学,进而从经过过程措辞褒贬而消解哲学、甩失落常识而为价钱留地皮的“逻辑-哲学论”,转型为真正能够为常识和道德范例奠基的“先验-语用学”。

  在后现代的新嫌疑论、相对主义充溢的年月,阿佩尔敢于以远大的气势、广采博收的方式,重塑第一哲学的根柢根底,切实其实惹人深思。而他的“盟友”哈贝马斯虽与他和而分歧,但也以近似的思绪,更为雄厚的理论,向配合的对手发出了战书。

  四、奠基于交往行为理论的履言争执方式
  哈贝马斯在前期脑子的总结《交往行为理论》一书中,归纳综合了基于交往行为理论的形式语用学,并在此后的著作中络续成长,普遍运用。与阿佩尔先验语用学最光鲜明显分歧的是,形式语用学强调普及性,但要“去先验化”[20];而与阿佩尔最光鲜明显的不异点则是履言争执方式也成了哈贝马斯手中的杀手锏。不外,这一方式虽然直接来自阿佩尔,却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关键的差异来自他的交往行为理论。

  在哈贝马斯看来,在任何言语行为中,交往列入者(具有言语和行为手法的主体)都同时与三个全国中的事物发生相干,杀青不异,是以他们为彼此的交往供给了一个配合设定的全国系统作为根柢根底。这个全国系统包含外部全国(可分袂为客不雅观全国和社会全国)和心里全国。于是,与三个全国响应的有用性要求(validity claim),包含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就可以用来作为选择理论视角的主导概念。由此出发,措辞应用的各类样态以及分歧的措辞功能也就可以获得论证,措辞中络续转变的言语行为也就可以晓畅下来。哈贝马斯又区分了两种行为范例:策略行为(以目的为取向)和交往行为(以不异为取向);交往行为是以措辞为中介的互动,其中全数列入者经过过程他们的言语行为都只追求一个目的,即以言行事,以此杀青共识,协调分歧的行为设计。进而,哈贝马斯还让生涯全国概念成为交往行为的增补概念,恰是这个概念确保行为理论可以行使社会理论的根底概念,从而使交往行为首要成为一种社会化原则。[21]

  由此,交往行为区分出了专门化的话语,这种话语具有举世无双的地位,它处置责罚的是出格范例的题目问题和有用性要求:科学与手艺、司法与道德、经济学与政治学等。[22]是以,后现代哲学诉诸策略行为、修辞实践,以遁藏履言争执的做法就行欠亨了。交往行为和履言争执方式因限制了自身的局限而凸起了焦点——诉诸交往行为的有用性要求:因为任何言语行为都预设有用性要求,所以当我们一方面做出这样的要求,另一方面又损坏做出这些要求的概略性前提时,我们就陷入履言争执。换言之,措辞的交往性使器具有这样一种内在的义务,即为其有用性要求的论断做出辩护;若是我们在断言条理上做出的要求否认了这种辩护的概略性自己,则必然陷入履言争执。[23]具体地说,凡是进击实足理性论辩的论证,否决理性自己的理性运用的论证,讹诈对真理的要求的论证,以拒斥范例性剖断为结论的论证,真诚地推翻对话中真诚性的概略性的论证,以上五种论证都将陷入履言争执。[24]

  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和较早的《正当化乞助紧要》中,哈贝马斯就运用这一方式向褒贬理论的代表人物阿多诺和后现代主义的代表人物德里达、福柯下达了判决书,同时,尼采、海德格尔、胡塞尔、利奥塔等人也未能幸免于褒贬。[25]以启蒙题目问题为例,在哈贝马斯看来,启蒙尚未结束,但道路需要转向,因为褒贬理论和后现代哲学对启蒙的褒贬已经注解,哲学传统中的意识范式以及与之亲切相关的主体哲学已经走投无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理当构建彻底的主体间性范式,以进一步的启蒙战胜尚未完成的启蒙事迹的缺陷。在这一范式中,理性理当被大白为交往行为的理性,而不是以主体为中央的理性;理当具体地在历史、社会和措辞中睁开,而不是在抽象中的个体思辨中。[26]在哈贝马斯看来,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对启蒙的解读是对解中央化的全国不雅观的搬弄,于是褒贬就酿成了意识形态褒贬。但事实上,意识形态褒贬在某种意义上仍是存在论脑子的持续,而非辩证的启蒙,因为它模仿照旧接纳了意识范式的纯粹主义概念,要进行“最终揭露”。其总体化的自我褒贬陷入了履言争执:谁想在完全意义上褒贬理性,谁就已经具有了关于理性的某些概念,而这些概念却逃出了总体化的器械理性的掌控。[27]

  在道德领域,哈贝马斯(和阿佩尔一道)提出了对话伦理学,其原则是:“惟有当道德范例获得(或能够获得)全数受到影响的人的赞许,这些范例才是有用的,而这些人也必需有手法成为实践话语的列入者”。这一原则随之又预设了这样的前提:为范例辩护是概略的,而这种概略性依靠于普及化原则,该原则作为论辩划定礼貌又需要如下原则:“全数受其影响者能够接管其功效及其次要效应,而对范例的普及驯服盼愿具有这些功效和效应,以知足全数人的优点。”这两条原则理当能够“以重建那些曾被损坏的共识为目的”,指导论辩中的列入者。[28]这些划定礼貌皆非尽情为之,因为我们若是否认它们,则必然陷入履言争执的逆境。

  总之,我们不能经过过程意志的行为而拒绝论辩的预设所具有的普及性和必然性,这些预设在话语背后,最终也在日常行为背后。要拒绝它们是不概略的,即便在脑子执行中也不概略,否则我们就会把自己完全断根在人类交往互动的伦理性质之外。这概略是哈贝马斯履言争执方式最深层的意蕴。[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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