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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2 月27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意见》规定,试点农村地区只生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孩的父亲或母亲满 60 岁,就可以得到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每个月 5 0元 / 人的资助。一个人 600 元 / 年,两口子一年就是1200 元,在经济发达地区这个数目可能没有什么吸引力,但在作为试点的中西部地区却相当于农民一年的纯收入[1]。为了控制人口迅猛增长,从上世纪 80 年代开始,我国实行了强有力的计划生育政策,对违反生育规定的个人给予处罚,以控制超生行为。
处罚超生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控制我国人口增长起到了很大作用,据测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二十多年来,我国少生了大约三亿人口,大大减轻了我国的人口压力。但我国生育率的下降是以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为代价的。人口形势的变化,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变革,都要求我们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综合改革,以继续推进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奖励少生政策的试点表明我国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综合改革已着手进行,但是否意味着处罚超生的政策很快将退出历史舞台?本文拟运用博弈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博弈模型博弈论是由美国数学家冯·诺伊曼和奥斯卡·摩根斯顿作为理性行为理论的组成部分而创立的,他们合著的《经济行为与博弈论》(1944年)奠定了博弈论的基本框架。美国数学家、统计学家纳什1950~1954 年连续发表多篇博弈论的论文,确立了现代博弈论学科体系的基础,提出了博弈论中最重要的概念——纳什均衡[2]。政府制定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控制个人的超生行为,个人面对不同的政策会有自己理性的选择。政府主要有处罚政策或奖励政策两种;个人在生育上只能是超生或不超生两种选择。在处理内部事物时,政府的行为一般不具有博弈的特征,但对于政府政策的实施,代表政府的执行者(如基层机构)与个人之间却往往在进行博弈,因此对于政策的执行可以视为个人与政府之间进行博弈,博弈模型如表 1 ,模型中,政府有处罚和奖励两种政策选择,个人有超生和不超生两种选择,表 1 中每个表格中第一个字母是个人相应的支付,第二个字母是政府相应的支付。
二、博弈分析对模型的支付进行比较:
1. a 与 d:对不同的个体而言,a 与 d 的大小关系可能相反。继续生育意愿很强烈的个体(如男孩偏好强烈的无男孩农户),生孩子的收益是巨大的,有a>d,而继续生育意愿不强或超生成本极高(如城市公职人员超生被处罚的风险很大,抚养孩子的成本的也更高)的个体,有a<d。
2. b 与 e:执行奖励政策的奖励金额是有限的,因此对不同的个体而言,b与e的大小关系也可能相反。继续生育意愿很强的个体,超生的收益大于不超生得到的奖励,有b>e,而继续生育意愿不强的个体,生与不生在两可之间,不生却有奖励,因而有b <e。
3. A 与 B:执行处罚政策,政府可以对超生者征收超生补偿费,而执行奖励政策,政府不获得超生费,因此有 A > B。
4. D 与 E:执行奖励政策,政府要对不超生者支付奖励金,而执行处罚政策,政府不需要支付奖励金,显然 D > E 。
通过以上比较,使用划线法[2]可知,当个人的继续生育意愿很强时,纳什均衡为(超生,执行处罚政策);当个人继续生育意愿不强或超生成本极高时,纳什均衡为(不超生,执行处罚政策)。两个纳什均衡中政府的占优策略都是执行处罚政策,可见,在目前我国仍需控制人口数量增长的情况下,执行处罚政策仍然更有效,因此,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能是处罚为主、奖励为辅,而且由于我国人口增长的趋势近期内不会改变,这种政策也应该短期内不改变。
处罚是强制性政策,奖励是鼓励性政策,处罚政策的执行成本远高于奖励政策。执行处罚政策必须有专门的执行机构,执行处罚政策还常常会遇到很大的阻力,甚至遭到抵制,而少生一个孩子在人均非再生资源消耗、九年义务教育费用等方面都可以得到节约,因此对政府而言,理想的结果是实现纳什均衡(不超生,执行奖励政策)。政府政策的成功,最终受益也是个人,因此这将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要实现纳什均衡(不超生,执行奖励政策)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 e > b;2. E > D。第一个条件对生育意愿不强的个人是满足的;对于生育意愿很强的个人,第一个条件的实现有一个很直接的途径,即加大奖励力度,使不超生的收益 e 大于超生的收益 b,但这需要政府巨大的财力支持,由于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这一途径不现实,且这一途径也将直接影响第二个条件的满足。要实现第一个条件,只能靠降低个人生育孩子的收益。在我国,一般来说,生育孩子的收益主要包括养老保障、精神慰藉、家族发展等几个方面,其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精神慰藉是无法替代的,因此要降低生育孩子的收益首先要健全社会养老体系,减轻养儿防老的需要,再就是要转变传统的家族观念,特别是要转变男孩才能传宗接代的观念,使家族发展的主观收益减少乃至消除。第二个条件从直接收益看是难以满足的,但考虑到执行处罚政策的制度成本很高,必须有专门的计划生育机构,而执行奖励政策则不然,因此从制度层面看,第二个条件 E > D 是满足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问题已充分暴露,得到了专家学者们的关注,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会逐步得到健全,社会的发展也有助于人们传统家族观念的逐步转变,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纳什均衡(不超生,执行奖励政策)是能够实现的。
经过二十多年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我国已具备了完备的计划生育机构体系,执行处罚政策的制度成本已然存在,而一个机构体系的改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现阶段甚至未来不短的一段时期内计划生育机构仍将继续存在,也就是基于这种现状才有前面的比较结果:A>B 和D >E,但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个机构的功能,在着手政策改革的阶段,计划生育机构应该逐步转变传统的强制限制超生行为的功能,向促使纳什均衡(不超生,执行奖励政策)实现的方向转变,重点在于帮助人们转变传统的家族观念。
三、结论和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现阶段,我国仍需控制人口增长,政府执行处罚政策仍然是有效策略,但我们最终目的是要以更小的成本来控制人口增长,因此要不断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转变人们的传统家族观念,以实现靠奖励政策甚至人们的自觉行为来控制生育。